编辑: NaluLee 2019-07-15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文件 津招委高发〔2019〕21 号 市招委关于做好

2019 年天津市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关系高校选才和考生切身利益.

各区招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 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培训,规范实施管理,要 面向全体、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指导工作,帮助考 生了解填报规定、投档规则、体检要求等,指导考生学习招生 高校录取原则、专业要求等,使考生清楚政策规定,稳妥准确 地填报志愿. 现将 《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2019 年6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 -

2 - 附件

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为做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录取顺利进 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工作规定》(津招委高发〔2019〕7 号),制定我市普通高考 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一、志愿填报时间 我市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 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1.第一次志愿填报

6 月25 日10 时至

6 月27 日12 时, 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 次志愿(含本科自划线阶段、本科统考阶段、本科校考阶段)、 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和天津市 农村 专项计划 批次志愿.

6 月25 日10 时至

6 月29 日12 时, 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志愿(含A、B 阶段). 2.两次征询志愿

7 月20 日10 时至

7 月21 日12 时, 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 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

7 月26 日10 时至

7 月27 日12 时, 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

3 - B 阶段征询志愿. 3.第二次志愿填报

7 月27 日10 时至

7 月29 日12 时,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 (专科)批次志愿(含统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 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高职提前批次 和高职批次).

二、志愿填报依据及要求 1.填报依据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 汇总编辑的《2019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 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 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填报内 容均以《2019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院 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四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

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两 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 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 为准. 2.填报要求 (1)考生须按照所报考的类别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 -

4 - 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报考 专业的科类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将 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 (3)填报军队、公安、消防类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 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和政审,具体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提前本科批次中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部分招生院 校的航海类专业、非通用语种专业及公费师范类专业对考生的 具体要求参见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4)天津师范大学首次在津招收公费师范生,入学后须签 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毕业前参加本市滨海新区、 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 蓟州区组织的专项招聘确定接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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