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5 |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宁夏亘峰清浩新型燃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峰清浩")51%的股权转让给宁夏华 宁裕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宁裕") .
转让完成后, 公司持有亘峰清浩股权比例为 49%,亘峰清浩变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不再将亘峰清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 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9-052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 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为310, 183, 501.83 元, 资产净额为 239,075,009.07 元. 截至
2019 年04 月30 日,子公司亘峰清浩未经审计账面资产总额 9,430.85 元,资产净额为-474.33 元.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05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亘峰清浩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根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 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19-052 名称:宁夏华宁裕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
8 号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
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王丽梅 实际控制人:王丽梅 主营业务:环保设施的研制和销售,污水处理及技术服务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夏亘峰清浩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夏石嘴山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如适用) 宁夏亘峰清浩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03 月3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5MA76DTLP30,注册资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