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5
太环函[2018]309号 关于对山西炳记元福食品有限公司新建 年产800吨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山西炳记元福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山西炳记元福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年 产800吨食品生产项目环评审批的申请》收悉.

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于2017年6月26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评价单位―山西 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 表》进行了修改补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于2017年4月21日由太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太发改备字[2017]26号)文件备案.选址位于太谷县北蚕绨 城村村东.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2500平 方米.购置烤箱、转炉、自动化生产线、包装机、喷码机、打 蛋机、和面机等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1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实施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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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建设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近,为此进行了公众参与,并 征得了白城村村委会的同意.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全面承担 所有一切环境责任的前提下,方可实施.按照环评要求,调整 厂区布局,使污染源远离居民,杜绝污染纠纷发生.

三、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 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晋环函[2010]136 号)和《山西省 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加 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 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禁止现场搅拌,防治大气污染.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 的雨水进入水体.

3、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 不得生产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 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建筑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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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烘烤采用电控炉,配套集气罩+静电油烟净化装置,经 处理后的油烟经专用烟道送至生产车间楼顶,排气筒高度均不 得低于15米.

2、冬季采暖使用电暖气或空调,不得新建燃煤采暖锅炉.

3、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协议定期将污水罐装移 送太谷县圣源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记 录.

4、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置.

5、采取严格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 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四、工程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

五、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 的《报告书》送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察大队做好对该项 目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太谷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9日4抄送:山西炳记元福食品有限公司,县环境监察大队, 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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