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15

2018 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分解表 5.乐业县

2018 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 考评办法 6.乐业县

2018 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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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乐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荣能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尚辛亥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滕先延 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吴庆斌 县财政局局长 牙述伟 县林业局局长 蒋树森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田景明 县司法局局长 韦德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跃建 县法制办主任 王丰望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农丰贵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梁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修钰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黄意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启斌 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张必明 县国有同乐林场场长 覃文同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维建 甘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彦 逻沙乡人民政府乡长 岑彦熠 新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家雷 逻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

8 - 陈长会 幼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显俊 花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创新 雅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牙述伟同志 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检 查工作落实情况;

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协调解决责任 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责任制实施有序进行,顺利开展;

承 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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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乐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 部署,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将保护发展森 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国 十三 五 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函〔2016〕32 号)、《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 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98 号)等法律法 规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是将自治区、市人民政 府下达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人民 政府、 县国有同乐林场, 并对其进行考核的一种行政措施. 乡 (镇) 人民政府、县国有同乐林场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主体,政府、县国有同乐林场主要负责同志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 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 任制考核工作.县林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乡(镇)人民 政府、县国有同乐林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 考核工作. 第四条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象为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国有同乐林场. 第五条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坚持统一协调 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 -

10 - 性评估想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包括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森林资源总体情况、森林 资源培育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森林防火情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林业资金使用情况、破 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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