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27
加拿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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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加拿大颁布或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法令, 其中与双边贸易关系 较为密切、 需要中国相关出口企业予以特别关注的规定包括: ( 1)加拿大卫生部对新的《 含铅消费品( 与嘴部接触) 法规》 中界定的消费品的铅含 量进行限制, 消费品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 0毫克/千克.

( 2)《 食品过敏源标签法规》 生效, 规定含有麸质以及亚硫酸盐成分的食品包装必须 在标签上明确标注此类信息. ( 3)《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生效, 并部宣布限制6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在儿童软 乙烯基玩具以及儿童护理产品中的使用. ( 4)实行新的进口种子标签认证制度, 自2

0 1 3年1月1日起, 所有进口至加拿大的 种子必须随附贴有加拿大认证名称的新的蓝色标签. ( 5)发布了一系列无线电通信设备标准规范.

一、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据中国海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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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 中加双边贸易总额为4

7 4. 5亿美元, 同比增长2 7. 8%;

中 国对加拿大出口2

5 2. 7亿美元, 同比增长1 3. 7%;

自加拿大进口2

2 1. 8亿美元, 同比增 长4 8. 6%, 中国顺差3 0. 9亿美元. 中国对加拿大出口的主要商品包括机器机械零件、 电机电气设备、 家具寝具、 钢铁 制品、 非针织服装及衣着附件、 针织服装及衣着附件、 塑料及其制品、 车辆及其零件、 玩 具等;

自加拿大进口的产品主要有木浆及回收纸、 矿砂矿渣及矿灰、 电机电气设备、 矿物 燃料、 含油子仁及果实、 机械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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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中国公司在加拿大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1. 6亿美元;

中 国公司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

4 5人.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2 0

1 1年, 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 中国在加拿大的非金融类 对外直接投资额为4.

0 7亿美元.2

0 1 1年, 加拿大对华投资项目3

7 8个, 实际使用金额 4.

6 8亿美元.

二、贸易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 一)贸易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外交与国际贸易部是加拿大主管外交与国际贸易的政府部门.该部的外交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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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帮助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占据商业先机, 积极促进国内商业活动, 以及负责贸易协 定的谈判和监督.其宗旨是为国内外企业服务, 提供加拿大经济贸易政策信息. 1.关税制度 ( 1)关税管理制度 加拿大海关及关税管理方面的主要法律有《 海关法》 和《 海关关税法》 .目前实行的 《 海关法》 于1

9 8 6年第二次修订通过, 主要规定了加拿大海关的职责和相应程序, 包括关 税的计算、 关税的减免及补偿、 关税的执行等相关条款;

《 海关关税法》 于1

9 9 7年通过, 主 要是依照加拿大参加的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条约或协定、 特别是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 商 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 , 授权内阁在财政部长和/或贸易部长的建议下, 发布、 制定、 修改进口货物原产地规则、 海关进口税则、 关税待遇规则、 特别或紧急保障措 施及关税减免等规定.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负责关税的执行工作. 加拿大对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实行从价税.加拿大《 海关法》 制定有一整套 规则来确定进口商品的关税价值, 并依照适用的关税税率测算关税额, 以WTO的海关 估价规则为基准. ( 2)关税水平及其调整 加拿大整体关税水平较低.根据 WTO统计,

2 0

1 0年加拿大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 用关税为3. 7%, 较2

0 0 9年下降了0. 8%;

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

1 1. 3%, 较2

0 0 9年的水平有所升高;

非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2. 6%. 2.进口管理制度 加拿大管理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法律是: 《 进出口许可法》 、 《 出口法》 、 《 出口发展法》 、 《 特别进口措施法》 、 《 特别进口措施规则》 、 《 国际贸易法庭法》 、 《 进口货物标识法》 以及 《 进口许可证规定》 等. 外交国贸部是加拿大进出口的主要管理部门. 根据1

9 9 9年修订的《 进出口许可法》 , 加拿大进出口控制局负责按照进口控制清单 对进口产品实行监控.进口控制清单通常包括产品清单, 其中仅对特定国家和地区一 些产品实行控制, 进口控制清单中的所有产品都需要获得进口许可.目前实行进口控 制的产品主要是各种农产品( 家禽、 蛋以及奶制品) 、 纺织品及服装类、 特定的钢铁产品 以及武器及军需品. 加拿大禁止进口淫秽、 叛国、 妨碍治安的宣传资料或儿童色情读物;

旧车或二手车 ( 自美国进口的除外) ;

二手航空器;

假币;

某些品种的鸟;

白鹭、 白鹭羽毛以及其他某些 羽毛;

旧床垫或二手床垫;

监狱囚犯生产的产品;

再版受著作权保护的加拿大书籍;

白磷 制成的火柴等. 加拿大的原产地证明主要有三大类: 第一类为自由贸易协定国的原产地证明;

第二 类为原产地证明格式A或者出口商关于原产地的声明, 适用于普遍优惠关税以及最不 发达国家关税涉及的除纺织品和服装外的产品;

第三类为原产地证明格式B

2 5 5, 适用于

5 3

1 加拿大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纺织品及服装的原产地证明.如果海关官员要求, 进口商应出 示进口产品的原产地证明. 3.出口管理制度 出口管理方面, 《 进出口许可法》 设立了《 出口控制清单》 和《 地区控制清单》 分别对 需要流量控制的部分特定商品进行管理.出口控制清单中的所有产品都需要出口许 可.加拿大会不定期修改地区控制清单, 向该清单中所列国家出口的所有产品都需要 获得出口许可. 目前加拿大《 出口控制清单》 中所列的产品共有七大类, 其中包括: 农产品( 精炼糖、 含糖产品和花生酱) ;

纺织品及服装;

军用战略两用物资;

核材料及技术;

导弹( 涉及不扩 散化学品或生物制品) ;

软木、 未加工木材以及部分其他森林产品;

各种美国原产产品以 及部分具有医疗价值的产品. 所有受控产品的进口或出口都需要单独许可证, 部分产品可享受一般许可证的简 化待遇. 《 进出口许可法》 还授权加拿大内阁针对一些国际禁运战略性武器的国家或禁运自 动武器的国家设立《 自动武器国家控制清单》 ( AFCCL) .相关武器在出口之前出口必须 向外交国贸部提出申请, 经过严格评估后, 逐案决定是否给予出口许可证.2

0 1 1年3月10日, 修改的《 自动武器国家控制清单》 正式生效.该修正案将《 自动武器国家控制清 单》 扩大至另外两个目前尚未列入的北约成员国, 即阿尔巴尼亚和克罗地亚.目前, 《 自 动武器国家控制清单》 上的国家增加到3 3个. 4.贸易救济制度 加拿大反倾销与反倾销税方面的法律主要是《 特别进口措施法》 .加拿大边境服务 署和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共同负责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工作. ( 二)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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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年修订的《 投资加拿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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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年加拿大投资规则》 和《

1 9

8 5年公司法》 是加 拿大管理外国投资的指导性法律依据. 《 投资加拿大法》 适用于任何在加拿大投资行为.该法适用于文化产业、 商业投资、 行政管理程序、 收购油气权益和加拿大公司的社会责任等.该法同时规定, 任何一项外 国投资都需要向政府备案或者通过政府的审核. 加拿大将外国投资分为对文化产业类和对非文化产业类投资.加拿大工业部负责 审核对非文化产业的外国投资, 加拿大遗产部则负责审核文化产业的外国投资. 根据《 投资加拿大法》 , 加拿大将外国投资分为来自WTO成员的投资和非WTO成 员的投资并设定了不同的审批标准, WTO成员享受比非WTO成员更为优惠的投资审 核标准. ― ― ―直接投资的审核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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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加拿大对来自 WTO成员的直接投资外资审批金额为3.

1 2亿加元, 对非 WTO成员投资以及敏感领域的直接投资外资审批金额为5

0 0万加元.加拿大政府每

6 3

1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

0 1

2 年对WTO成员直接投资的审核门槛进行调整, 同时在每年1月1日前决定并公布. ― ― ―间接投资的审核门槛: WTO成员投资( 敏感经济领域除外) 不需要审核;

非WTO成员投资以及敏感领域 间接投资在5

0 0 0万加元以上的需经政府审核, 除非间接并购的资产代表所涉及企业

5 0%以上的总资产.不需经政府审核的投资交易需要在交易完成或者新企业设立之前 或之后3 0天内向政府备案. ― ― ―敏感经济领域的外资政策: 对四部门的投资( 铀工业、 金融服务、 交通服务和传统文化产业) , 不论是否来自 WTO成员, 所有投资者统一按照以下金额标准审批: 直接投资5

0 0万加元, 间接投资

5 0

0 0万加元. 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① 基本税收优惠政策.加拿大的企业税收优惠通常是将正常的企业税率调低, 为 了促进企业的发展, 企业税率最低可降至3 0%.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企业提供的最重要 的一项税收优惠是 实行小型企业税率 , 即降低小型企业的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加 拿大联邦公司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是2 8%, 而小型企业税率是1 3%, 但是此优惠税率只适 用于企业积极经营所赚取的前2 0万加元的利润, 其他利润不得享受优惠. ② 行业鼓励政策. 制造及生产行业的税收优惠 是加拿大企业得以享受的另一项 税收优惠.其主要目的是辅助加拿大制造及生产企业, 创造就业机会.如果一家公司 能够同时获得 制造及生产行业税收优惠 及 小型企业税收优惠 , 就可以将联邦公司 所得税率再降低8%.这样, 联邦及省共同征收的公司税率只有1 3%―2 0%.加拿大的 国内外企业只要符合条件, 均可享受减税优惠. 为了鼓励企业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投资, 加拿大政府特别设立了 投资税抵免 . 只要企业的投资支出用于生产产品, 该企业即可在应纳所得税中直接减除相应比例的 税款.如果企业效益较差, 利润较低, 应缴纳的公司所得不够抵消其应享受的投资抵 免税额时, 仍可使用此抵免额.加拿大还设有折旧抵免, 一般机器、 厂房及其他生产 设备( 土地除外) , 都可以获得折旧抵免税收优惠.加拿大政府鼓励更多的企业将投 资用于高科技研究和开发, 并允许这些企业将研发费用从税前扣除, 以减轻企业的税 收负担. ( 三)与贸易投资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1.检验检疫制度 加拿大涉及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食品与药物法》 、 《 危险品法》 、 《 肉类检验 法》 、 《 鱼类检验法》 、 《 动物卫生法》 和《 野生动植物贸易规定》 等. 对于进口后直接进入加拿大国内市场的消费类产品, 加拿大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标 准和程序.其中, 家用电器进口商必须确保此类产品获得北美主要质量标准机构的认 证;

农渔产品、 食品、 动植物等必须符合《 食品与药物法》 , 进口商负责确保此类产品获得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CF I A) 的检验标准.具有潜在危险的产品, 即可能有化学、 机械和电

7 3

1 加拿大子危险及易燃易爆的产品, 如玩具、 儿童家具、 含有毒油漆制品、 打火机等.进口商在市 场销售此类产品之前需向加拿大政府检验部门出具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 由 加拿大卫生部安全局依据《 消费者产品安全法》 负责实施. 2.税收制度 加拿大在税收上实行联邦、 省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 联邦和省各有相对独立的税收 立法权, 地方的税收立法权由省赋予.加拿大现行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 公司所得税及附加税、 社会保障税、 商品与劳务税、 消费税、 关税、 特别倾销税、 资源税、 土地和财产税、 资本税等. 3.劳工政策 《 临时外籍劳工计划》 是由加拿大联邦政府主导的, 也是加拿大在引进外籍劳工方 面最主要的政策措施.该计划规定, 雇主可以从任何国家合法雇用符合条件的外籍劳 工, 外籍劳工的工作许可分为工作许可签证和假期工作签证.假期工作签证是指到加 拿大边旅游、 边工作的签证, 只颁发给来自奥地利、 澳大利亚、 比利时、 芬兰、 法国、 德国、 爱尔兰、 荷兰、 新西兰、 瑞典、 斯威士兰、 南非、 英国、 乌克兰、 美国等国家1 8岁至3 0岁的 旅游者. 加拿大联邦政府与各省/地区建立有联席制度, 在一些外籍劳工较多的省份, 如阿 尔伯塔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还设立了 临时外籍劳工办事处 , 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9 0%的外籍劳工工作岗位由各省/地区负责管理, 并确保就业与劳动标准符合省政府规 定, 联邦政府掌管其余1 0%的岗位.联邦和各省政府均强调, 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引进的 外籍劳工, 其工作薪酬、 待遇和条件不得低于本地劳工, 如发现剥削劳工现象, 将取消雇 主聘请外籍劳工的资格.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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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1.技术法规 ( 1)批准限制某些产品含铅量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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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1月, 加拿大卫生部对新的《 含铅消费品( 与嘴部接触) 法规》 中界定的消费 品的铅含量进行限制. 根据建议, 消费品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 0毫克/千克. 含铅的消费品 是指: 除厨 房用具以外, 在正常使用中会与使用者嘴部接触的产品( 如: 婴儿奶瓶嘴、 牙胶、 口水兜;

饮料吸管、 饮水管口, 以及其他饮用辅助品;

乐器的吹口和运动器械的口含部件) ;

以及 三岁以下儿童在玩耍或学习中使用的产品( 例如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蜡笔、 儿童颜 料和玩具) . 该法规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 危险产品法》 附录1第1部分( 第4 2项) 列举的珠宝;

《 陶瓷和玻璃器皿法规》 所管制的产品. 豁免: 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可接触部件, 其总铅含量可超过9 0毫克/千克: 铅是构成 该部件基本特性的必要成分;

没有含铅量较少的替代部件;

根据EN7 1p a r t 3测试, 该部 件中的可溶铅含量不超过9 0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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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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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发布了一系列无线电通信设备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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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年1月7日, 加拿大工业部发布了第G/TBT/N/CAN/

3 2 6号通报― ― ―《 无线 电通信设备法案― ― ―通告No. SMSE

0 1

6

1 0 R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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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RS S

3 1 0和RS S Ge n的新版 本》 .通报颁布了三项无线电通信设备标准规范, 分别规定了设备的最低功率要求、 设 备认证的通用要求和信息规范以及免除认证的无线电设备种类和要求. 无线电标准规范RS S

2 1 0, 第8版: 免除许可证的无线电设备( 所有频段) : 种类Ⅰ设备.本文件规定了除广播之外的无线电通信用低功率无线电设备的设备认证最低认证 要求. 无线电标准规范RS S

3 1 0, 第3版: 免除许可证的无线电设备( 所有频段) : 种类Ⅱ设备.本文件规定了除广播( 这是免除认证的) 之外的无线电通信用免除许可证的无线设 备的标准要求. 无线电标准规范RS S Ge n, 第3版, 无线电设备认证的通用要求和信息.本文件规 定了通用要求和提供关于除广播之外的无线电通信用设备的认证信息. 这三项标准规范将于2

0 1 1年1 2月1 1日生效. 除了以上三项标准规范, 加拿大工业部还于2

0 1 1年6月1 6日发布了《 无线电通信 设备法案― ― ―通告No. SMSE

0 0

7

1 1RS S

1 1 9的新版本》 .新版本对有关 在2 7.

4 1―

9 6 0MHz频率范围陆地移动和固定服务中工作的无线电发射机和接收机, 规定了适合 于在指定的2 7.

4 1MHz至9

6 0MHz频带范围内陆地移动和固定服务的无线电发射机 和接收机的要求 的RS S

1 1 9第1 1版进行了更新, 规定了频道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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