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7-14

收款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北江支行 银行帐号:4471

3001 0400

0799 5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 汇至招标代 理公司基本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5%. 2.从中标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入采购人帐户. 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投标报价 报价不能超过投标上限价一览表相应限价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4.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包封为

1 包 (内含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1 份) ;

副本密封包封为

1 包;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

1 包.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华新街

56 号4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7月28 日上午(北京时间)9:30 至10:00 止开标时间:2015 年7月28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华新街

56 号4楼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名;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6 人,由韶关 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 gdgpo.gov.cn)、韶关市政府采购 网(www.shaoguan.gdgpo.com)仁化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www.renhua.gov.cn)和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 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一到 (哪怕只过了

1 秒钟) , 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如 因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没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 理. 3.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请仔细检查《投标承诺函》、《报价一览表》、《授权 委托证明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 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签章). 4.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决定不参加投标, 应至少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 前3个工作日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13726563770,0751-8887218 传真:0751-6107200 谢谢合作!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8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 是指:仁化县农业局. 2.2 监管部门 是指: 仁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服务 3.1 货物 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 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 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 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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