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4
1 长沙学院

2019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依法治招,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各省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学院,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1077;

办学类型:公办;

办学层次: 本科;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

98 号.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学 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管理为主的体制.学 校主动融入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支柱产业和新 兴集群,基本形成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 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 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 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 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 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30 个不得"招生工 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2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和艺术 类.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 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 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 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 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下设 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 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 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工作总结,及时上报招 生有关数据.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生政策、法规、制 度等贯彻实施的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 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定位、 发展规划、 办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

3 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党委会审定后, 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 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 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批 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不超过招生 总计划的 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 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 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 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贯 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即"不准违反国家 有关招生规定;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