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14

2025 年1月31 日.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联环保 100%的股权. 本所认为, 国联环保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违反 《公司法》 、 《证券法》 、 《管理办法》的规定而禁止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 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

二、关于国联环保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前国联环保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为 25,600 万股.根据公司于

2015 年7月13 日收到国联环保发出的通知,国联环

3 保于

2015 年7月9日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签订了《国联汇盈

4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计划" ) ,该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为

1 年;

国联环保已于

2015 年7月13 日通 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上交所竞价系 统")增持公司股份

3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增持股份前,国联环保持有公司股份112,491,7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4%.

(二)国联环保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7月9日收到国联环保发出的通知以及公司同日作出的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国联环保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5 年7月10 日起)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上交所竞价系统购买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三)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国联环保于

2015 年7月13 日至

9 月15 日先后五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上 交所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301.2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成交 金额为 3,94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7月13 日,国联环保通过上交所竞价系统购买了公司 300,000 股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

2015 年8月25 日,国联环保通过上交所竞价系统购买了公司 500,000 股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

2015 年8月27 日,国联环保通过上交所竞价系统购买了公司 632,800 股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5%.

2015 年9月1日,国联环保通过上交所竞价系统购买了公司 750,000 股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

2015 年9月15 日,国联环保通过上交所竞价系统购买了公司 830,000 股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

4

(四)国联环保本次增持股份后持股情况 根据国联环保于

2015 年10 月9日向公司发出的 《关于增持华光股份计划实 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由于

2015 年10 月10 日为非交易日,因此截止到

2015 年10 月9日,国联环保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到期.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 国联环保于

2015 年7月13 日至

2015 年9月15 日期 间, 以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在上交所竞价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共计 301.28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成交金额为 3,942.32 万元,增持均价约为 13.09 元/ 股.该等增持股份情况与公司于

2015 年7月10 日作出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所述增持计划一致. 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 国联环保持有公司股份 115,504,52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5.12%.

(五)关于国联环保的减持承诺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 国联环保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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