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14
? ? ? ? ? ? ? ? 武大党政办字〔2016〕29 号 签发人:李晓红 武汉大学关于呈送《武汉大学 2015―2016 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报告 ? 教育部办公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 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 号)要求,我校编制了《武汉大学 2015―2016 学年度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现呈送贵厅审核、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武汉大学 2015―2016 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武汉大学2016 年10 月27 日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 年10 月28 日印制 武汉大学 2015―2016 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学年度工作报告根据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 《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 号),以及 《武汉大学章程》要求,由武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编制并发布.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 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 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 进措施等

6 个部分,所列数据由学校各部门、学院(系)和 直属单位提供,统计期限为

2015 年9月1日―2016 年8月31 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info.wh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 问,请与武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 027-68753937).

一、概述 2015―2016 学年度, 武汉大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信息公 开有关要求,继续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 原则,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加大信息 公开力度,在重点领域、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等方面,积极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 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关切问题,进一步提升高校透明度与知 名度,助力学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细化高校招生、财务、人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 息公开内容、 规范公开程序、 扩大公开范围, 接受社会监督. 1.招生方面.一是出台《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管 理暂行规定》、《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制选拔实施办法》,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确 保招生信息公开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二是重点做好保送生、 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 村学生 自强计划 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如在学校和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自主招生考生姓名、性别、所在 中学 (或单位) 、 享受照顾政策类别、 资格条件、 测试项目、 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信 息.三是面向社会公开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名单(含初试成 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等信 息,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2.财务方面.一是出台《武汉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 法》、《武汉大学院(系)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公 开内容、途径、要求以及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财务信息公开 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及时在信息公开专题网和 主页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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