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4

104 号一楼 联系电话 135****0667 传真―― 邮政编码

311108 建设地点 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沿山社区水洪庙十一组

104 号 立项审批部门 余杭区卫生局 批准文号 杭余医设字[2017]20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 及代号 Q8330 门诊部(所) 占地面积 (m2 )

124 绿化面积 (m2 )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3.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的由来 兹有王卫华投资开办的杭州熠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崇贤沿山水洪庙诊所,地址 位于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沿山社区水洪庙十一组

104 号,租用姚宝法的空置房屋进行经 营.根据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说明该地块可以用于诊所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的要求.经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杭余医疗设字[2017]20 号《设置医疗机构批 准书》批准设立,项目类别为内科,设输液室(输液座椅

15 个) ,不设住院床位,不设 传染科,预计平均每天接纳病人数约

20 人次.本项目不涉及辐射内容,如后期建设单位 需要增加 X 光机等相关辐射内容, 应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环评后向相关单位另行报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253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 (部令

33 号) ,本项目属于: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61 社区医疗、卫生 院(所、站) 、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 杭州熠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崇贤沿山水洪庙诊所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 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及邻近区域进行了现 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建 杭州熠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崇贤沿山水洪庙诊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7F -

6 -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了解,本项目为门诊部,属社区医疗、卫生院(所、 站) 、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7.2 修订, 2016.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2.28 修订, 2008.6.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11.11 修订, 2016.1.1 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过,2016.11.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四号) , 2012.2.29 通过,2012.7.1 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 号令, 199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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