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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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CL-Poly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3800)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13年2012年 变动 百分比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 11,299.5 11,781.9 (4%) 毛利 745.0 1,689.2 (5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917.3) (330.2) 178% 港仙 港仙 每股基本亏损 (5.93) (2.13) 178% C

2 C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的董事会 ( 「董事会」 或 「董事」 ) 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本集团」 )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去年同期的比较数字 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13年2012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3 11,299,534 11,781,906 销售成本 (10,554,538) (10,092,712) 毛利 744,996 1,689,194 其他收入 340,747 375,164 分销及销售开支 (20,070) (54,913) 行政开支 (822,112) (947,453) 融资成本 (1,091,119) (1,092,803) 其他开支、收益及亏损

4 (356,992) (107,849)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 424,498 ―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16,142 8,064 应占联控实体亏损 (708) (9,341) 除税前亏损 (764,618) (139,937) 所得税开支

5 (71,471) (127,126) 期内亏损

6 (836,089) (267,063) 其他全面收入 (开支) : 不会被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为呈报货币而产生之汇兑差额 320,845 (121,038) 期内全面开支总额 (515,244) (388,101) 应占期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917,316) (330,211) 非控股权益 81,227 63,148 (836,089) (267,063) 应占期内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624,524) (443,151) 非控股权益 109,280 55,050 (515,244) (388,101) 港仙 港仙 每股亏损

7 基本 (5.93) (2.13) 摊薄 (5.93) (2.13) C

3 C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2013年6月30日於2013年 6月30日於2012年12月31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2,604,360 42,232,520 预付租赁款项 1,788,787 1,727,257 商誉 680,072 675,650 其他无形资产 212,527 222,967 联营公司权益 216,564 235,600 合营企业权益 270,105 215,606 可供出售投资 224,623 ― 可换股债券 236,550 ― 已抵押银行存款 201,433 205,723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及预付租赁款项之订金 265,439 134,184 46,700,460 45,649,507 流动资产 存货 2,193,086 2,247,825 项目资产 836,562 1,177,410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8 10,168,539 8,681,408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195,583 176,777 给予一间关连公司之贷款 20,374 79,916 预付租赁款项 41,631 39,809 可退回税项 211,188 208,870 持作买卖之投资 11,020 15,453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5,650,263 5,014,867 银行结余及现金 4,862,399 4,495,575 24,190,645 22,137,910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 21,965 31,009 24,212,610 22,168,91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9 10,738,014 9,127,716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653,742 130,304 客户垫款 760,589 810,571 银行贷款 ― 须於一年内偿还 27,114,777 19,705,114 融资租赁承担 ― 须於一年内偿还 511,455 464,479 递延收入 122,099 113,604 应缴税项 119,498 87,621 40,020,174 30,439,409 净流动负债 (15,807,564) (8,270,49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0,892,896 37,379,017 C

4 C 於2013年 6月30日於2012年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客户垫款 1,497,869 1,736,398 银行贷款 ― 须於一年后偿还 6,755,895 12,817,239 融资租赁承担 ― 须於一年后偿还 1,237,672 865,391 长期票 3,116,628 3,058,808 递延收入 614,077 616,354 递延税项负债 457,850 514,367 13,679,991 19,608,557 净资产 17,212,905 17,770,46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547,913 1,547,607 储备 14,049,859 14,662,42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权益 15,597,772 16,210,027 非控股权益 1,615,133 1,560,433 权益总额 17,212,905 17,770,460 C

5 C 附注: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 ) 中期财务报告 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即考虑企业能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变现资产及偿还负债.本公 司能否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变现资产及偿还负债取决於不同因素,包括本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活动产生现 金流量的能力,以及本公司获得融资安排以维持其所需的营运资本的能力.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业务录得836百万港元亏损,於201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大於流 动资产15,808百万港元.於同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和须於一年内偿还的银行贷款分别为4,862百万港 元及27,115百万港元. 此外,本集团现有未动用的银行信贷和原於一年内到期之可被重续银行贷款.为了提高流动性,本集团已与 若干银行协商,该等银行表示并无预见於可见将来有任何撤回现有融资之理由,并将继续与其他银行协商, 以获得银行信贷额度和确保本集团的银行贷款可持续重续.於报告期末后,本集团与银行重续的银行贷款约 502百万港元,相应的到期日延长至2014年.此外,本集团已於报告期末后,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的 金融机构发行本金总额为756百万港元,到期日为2014年7月12日的短期票.本集团管理层相信,根酝 验和与银行的良好关系,本集团将可成功重续余下银行贷款.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考虑到在上述未动用银行信贷、新增银行信贷和本集团来年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将 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其在报告期末起计未来12个月到期的负债. C

6 C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除下文所述者外,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本集 团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贯彻一致.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首次采用以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的新订及经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修订) 政府贷款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 披露 ―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修订)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修订) 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修订) 综合财务报表、共同安排及披露於其他实体的权益: 过渡指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综合财务报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共同安排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披露於其他实体的权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公平值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 其他全面收入项目的呈报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2011年修订) 雇员福利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2011年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年修订)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0号 露天矿场生产阶段的剥采成本 综合、共同安排、联营公司及披露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年修订) ,连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有关过渡指引的修订本.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2011年修订) 仅为独立财务报表进行会计 处理,故不适用於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应用该等准则的影响载列如下.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取代处理综合财务报表的部份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 及香港诠释 常务委员会诠释第12号综合入账 ― 特殊目的实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变更了控制的定义,当投资者在 a)其可对被投资方行使权力;

b)其自参与被投资方的业务获得或有权获得可变回报;

及c)有能力使用其权力 影响其回报时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该等三项标准须同时满足,投资者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 控制於早前定义为有权规管实体之财务及经营政策以从其业务中获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已加入额外 指引,以解释投资者在何时视为控制被投资方. 本公司董事已根什莆癖ǜ孀荚虻10号的规定检讨及评估彼等是否对全部现有附属公司拥有控制权.董 事认为,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后本集团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并没有受到影响,而各附属公司则继续 在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合并入账. C

7 C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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