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13
土地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受让建设用地使用 权手续涉及的土地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山东鲁盛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淄博)鲁盛房地产(2007)(估)字第2538 号 提交报告日期: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山东鲁盛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

2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受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涉及的土地价 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单位: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张店新华街

31 号 法人代表:郭琴 联系人:张文俊 联系

电话:

13573307867

三、估价目的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办理受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8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年8月30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的有关规定,山东新华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特委托山东鲁盛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本次办理 受让手续所涉及的位于张店新华街

31 号的

1 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价格评 估,为委托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公平、公正、合理的地价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五、估价日期 二 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 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六、价格定义 此次估价对象为

1 宗地,土地总面积为 1719.54 平方米.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勘,待估宗地登记用途、设定用途、剩 余出让使用年期、实际及设定开发程度等状况详见表 1. 本次评估因只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对地价的影响,故土地开发程度的界定 均指宗地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和宗地内地面平整. 山东鲁盛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

3 因此,本次待估宗地的评估价格是指在上述设定的用途和开发程度条件 下,于评估期日土地使用年限为剩余出让使用年期、土地实际利用状况下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表1待估宗地实际与设定用途、开发程度一览表 宗地名称 估价期日的 实际用途 估价设 定用途 土地剩余 使用年限 估价期日的实际开发程度 估价设定的开发程度 山东新华工贸 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 商业服务业 商业 21.53 年 宗地红线外 七通 (即通路、通电、通水、 排水、通暖、通气、通讯) ,红线内 五通 一平 (即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 及场地平整) 宗地红线外 七通 (即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暖、通气、 通讯) ,宗地红线内 场地平整

七、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土地交易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 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 剩余使用年限、设定开发程度和土地实际利用状况条件下,于评估期日

2007 年12 月17 日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为: 待估宗地总面积:1719.54 平方米 评估土地单价:1424 元/平方米 评估土地楼面地价:726.35 元/平方米(宗地实际容积率) 待估宗地总地价:244.86 万元(取整数) 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 待估宗地估价结果详见附表 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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