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13

投运大于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

未投运或投运不满一 年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 4.2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是否需改正、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邮政编码、 是否投产、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如大气重点控制区 域、总氮总磷控制区等)、所属工业园区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备案编号)、地方政 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文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颗粒物总量指标(t/a)、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指标(t/a)、 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总磷总量指标(t/a)、总镍总量指标(kg/a)、 总铬总量指标(kg/a)、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如有)等. HJ 971-2018

5 4.3 主要产品及产能 4.3.1 一般原则 在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时,排污单位应先选择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再根据不同行业填写相应的 表格.汽车制造业行业类别包括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生产(362)、改装汽车制造 (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与挂车生产(366)、零部件及配件 生产等

7 类,其中零部件及配件生产包括发动机零件生产(362)、挂车零件生产(366)、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对应的行业代码、产品、零部件及配件详见附表 A.1. 排污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写有关主要生产单 元的主要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名称、生产能力及计量单位、设计年生 产时间及其他选项等信息.以下 4.3.2~4.3.5 为必填项, 4.3.6 为选填项. 4.3.2 主要生产单元 主要生产单元为必填项.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生产组成包括下料、铸造、机械加工(简称 机加 )、锻造、冲压、焊接、铆接、粉末冶金、树脂纤维加工、粘接、热处理、预处理、电镀、转 化膜处理、涂装(电泳、溶剂擦洗、浸漆、涂胶、喷涂、流平、烘干、漆膜修补)、装配、检测试 验、工业炉窑、公用和其他等,共计

20 个主要生产单元. 汽车制造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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