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12

2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1.1.2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 0109-Ⅵ-0-1 大江 东产业集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为环境重点准入区 ,本项目不属于《杭州大江东 产业集聚区产业指导目录 (试行) 》 中限制类、 禁止类项目, 对照小区 管控措施 和 负 面清单 ,能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小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2.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品,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 本项目不属于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中规定的淘汰、 限制类产品,符合杭州市产业政策.对照《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产业指导目录(试行) 》 ,本项目不属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产业指导目录(试行) 》中限制类、禁 止类项目,故符合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产业政策. 3.本项目位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同一村,租用杭州欣兰楷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房为工业用房,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该地 块和房屋的使用性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本项目建设范围及直接影响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 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符合区域生态红线要 求;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区域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能达相应环境区划的要求.本项目大 江东产业集聚区空气质量 SO2 未超出标准限值,其余均超过标准限值.因此可判断杭 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为非达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中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 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 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由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随着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东新区)分区规划》以及《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 标规划》的落实, 杭州市将根据全要素强化减排情景,且VOCs 实行更加严格的减 排措施来逐步推进 达标规划的落实,确保规划时限内达标,在此背景下,区域内常 规大气污染物至

2020 年可以实现达标.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不会造成区域环 浙江文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境质量出现降级现象.符合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的建设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 范围之内,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本项目在采取本环评的各项治理措施后, 三废 排放量较小,对照小区 管控措施 和 负面清单 ,能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1.1.3 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4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2 月29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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