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12
1 填报说明《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 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

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 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 准;

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 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 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 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 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本表填写

4 份,报环保局审查,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楚. 十

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 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

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

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 基本情况 表1项目名称 城口县鑫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m3 /a 混凝土搅拌站 建设单位 城口县鑫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徐兴春 联系人 王永和 联系电话

13609449639 邮政编码

405900 通讯地址 城口县高燕镇来凤村一社城口县鑫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城口县高燕镇来凤村一社 立项审批部门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文号 305229B00040519 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 城口县环保局 批准文号 渝(城口)环准[2014]006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建材 总投资

3387 万元 环保投资 199.0 万元投资比例 5.86% 占地面积 1.9573hm2 房屋建筑面积 9091.28m2 后评价经费 万元 耗能情况 电67.5 万度/a 天然气 /万m3 用水情况(万吨)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13.500 13.500 / 设备和地面 清洗用水 3.747 3.747 3.315 生活用水 0.318 0.318 / 合计17.565 17.565 3.315 1.1 后评价任务由来 城口县鑫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10 月20 日取得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于下发的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项目编码:305229B00040519) ,备案工程规模为年 产60 万m3 /a 预拌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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