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2

1 套AL-FB0002 外购

10 台架测试

1 套/外购

11 电控自动流水线

1 套KZQZDCX-300A 外购

12 目高压柜流水线

1 套YX-BSL1100 外购

13 电阻箱电感器

1 台JC-R50K-RJ 外购

14 恒温恒湿试验机

3 套ETH-408-40-CP-SD 外购

15 盐雾试验机

1 套ESST-108 外购

16 手持式电动工具 (热风枪、电动螺丝刀) 若干 / 外购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立方米/年)

3410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30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本项目无工业 废水产生;

项目员工

147 人,产生生活污水 2728t/a.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清源华衍水务有 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3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一、项目建设的由来 苏州海格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89 号,成立于

2010 年,经营范围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总成、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销售及 售后服务;

组装、生产:整车控制器、线束;

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适应发展需求,拟投资

400 万元,整厂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亭融街

15 号(租用 新同创汽车空调公司现有厂房),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项目.本项目未获得环 评批文之前,不得进行建设及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属于

71 汽车制造 中的 其他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苏州海格新能源汽车电 控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19101 号)编制本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项目与地方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亭融街

15 号(租用新同创汽车空调公司现有厂房),根据土 地证(苏工园国用(2009)第00046 号)(详见附件 3),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 用地,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

三、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不属于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 〔2013〕9 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 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

不 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别,为允许类;

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府[2007]129 号)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别,为允许类.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4

四、地方政策相符性

1、项目建设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以集中式供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 500m 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