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9-17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2016 年修订) 文本讷河市人民政府

2017 年8月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2016 年修订) 文本 审批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审查机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组织编制机关: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2016 年修订) 文本 目录

第一篇 总则1

第二篇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一章 区域协调发展策略.4

第二章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4

第三章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7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3

第五章 市域交通发展策略与组织.15

第六章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6

第七章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9

第八章 市域旅游布局规划.21

第九章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3

第十章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6

第三篇 中心城区规划

30

第一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30

第二章 城市规模.30

第三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31

第四章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31

第五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34

第六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42

第七章 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规划.46

第八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特色规划.52

第九章 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54

第十章 中心城区旧区改建规划.59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60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62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67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69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2016 年修订) 文本 第十五章 低碳规划.79

第四篇 城市规划的实施措施.82

第五篇 附则85

第六篇 附表86 附表一 讷河市城乡用地汇总表

86 附表二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87 附表三 规划道路一览表

88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1

第一篇 总则第一条 编制情况说明 本规划是对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的修订. 在本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及城市总 体规划以下各层次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编制目的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实施以来,国家相继出 台了城乡统筹发展、东北老工业振兴等国家战略,新的规划理念及方 法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讷河市人民政府特委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 测设计研究院,在对《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进行了 系统评估的基础上, 编制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 (2016 年修订),对原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 操作性. 第三条 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2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9.《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2.《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23/T984―2005) 13.《黑龙江省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规范》 (DB23/T1014-2005) 14.《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15.《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国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讷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12 年―2030 年, 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

2012 年―2015 年,中期规划期限为

2016 年―2020 年,远期规划期限为

2021 年―2030 年. 第五条 规划层次范围与概念说明 1.规划层次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 个层次. 2.市域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3 市域是指讷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6659.9km2 ,包括

1 个 中心城区、11 个建制镇、4 个乡、以及

9 个国营农场. 3.规划区 本规划所称规划区, 指因讷河市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 制的区域. 本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为讷河市行政辖区范围, 总面积 6659.9km2 . 4. 中心城区 讷河市中心城区范围是东至 G231 高速, 南至讷莫尔河新防洪堤, 西至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总面积 4448.20hm2 . 第六条 规划文本中黑体字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强制性条文的修改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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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章 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第七条 区域协调战略 加强与齐齐哈尔市的协调,以齐齐哈尔市为核心,并采用差别化 发展的策略,做好齐齐哈尔市域副中心和市域发展的重要支撑. 加强与富裕县、克山县、依安县、五大连池市、嫩江县和莫力达 瓦旗等周边县市的协调与联系,在交通等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 方面协调发展. 加强与农垦部门和森工部门的关系协调,发挥自身优势,避免同 质竞争,实施场县共建、林地共建,促进地区协调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市域内各级城镇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 加强各级 城镇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 方面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二章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八条 市域空间管制分区 讷河市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 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嫩江、尼尔基水库、讷莫尔河等河流水体 控制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尼尔基水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5 库大坝下游沿江低洼地区、 嫩江、 讷莫尔河等河流滞洪泄洪区以及其 他需要控制的地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一般农田保护区、经济林、草场区、历史文化 古迹周边限制建设区、 重大交通廊道周边限制建设区、 电力通讯设施 廊道、重大微波通道限制建设区、重点旅游景区限建区、重大污染企 业周边限建区等. 适宜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 第九条 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 1.禁止建设区域范围内,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 与管理, 禁止与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区内已经存在的 城乡建设用地逐步还原为相应功能的用地. 2.自然保护区:讷莫尔河、尼尔基湿地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 重点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 保护区内的珍贵稀有动植物, 维护和促进 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与保护 区无关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 3.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的水土涵养区,禁止新 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 水,禁止从事有污染的种植、养殖业. 4.基本农田保护区: 《讷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 田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 5.生态功能保护区:讷莫尔河湿地、嫩江干流及其他主要河流、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6 尼尔基水利枢纽保护区、 各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内确保植物培育和生 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 6.重大设施控制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周边区域、地质灾害 易发区、 滞洪泄洪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 严格执行相应的设施 管理条例. 第十条 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 1.限制建设区内,依据相关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制建设开发的规 模、强度和使用功能. 2.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改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工程,保证河流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3.一般农田保护区、经济林区、草场区、历史文化古迹周边限 制建设区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进行开发和保护管理. 4.重大设施限建区应分别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 制其他建设活动,保障各项重大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 适宜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 1.适宜建设区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开发规模、开发强 度和使用功能等. 2. 城镇已建区: 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地、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盐碱地等.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7 3. 农村居民点: 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 空闲地, 推行旧村宅基地复垦工作. 4.独立工矿区:区内用地规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标 准定额严格控制, 严禁超标占地. 区内因生产建设等造成破坏的废弃 工矿用地,应及时复垦,恢复利用,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保护和改善区内土地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组织生产 和建设.

第三章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一节 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十二条 市域总人口预测

2015 年市域总人口为 79.5 万人,

2020 年市域总人口为 82.0 万人,

2030 年市域总人口为 84.0 万人. 第十三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2015 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 38%,2020 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 到45%,2030 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 56.5%.

第二节 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十四条 发展战略 1.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 年修订) 文本

8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宗旨, 全面发展新型城 镇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重点发展中小城镇,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以扩大开放为先导,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

加快工业新型化、 城镇特色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促进区域联合和协调发展;

提 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建设新兴的工业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和全 国特色农畜产品基地为目标,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 定、山川秀美的讷河市. 2.城镇化战略 优先发展中心城市,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 镇内部结构, 创造具有聚集效益的优化组合空间, 加强城市景观塑造, 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将讷河市建成齐齐哈尔市北部 区域中心城市. 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的布局调整,加大对 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提升城市品 质和提高城镇整体环境水平. 3.空间发展战略 讷河市域城镇体系应发展成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中心镇为重 点、一般乡镇为支撑的三级城镇等级体系,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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