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7 月25 日上午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 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8 年07 月25 日上午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 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4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拟定的项目 经理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

拟定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公安局 地址:杞县城关镇金城大道中段

58 号邮编:47520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227860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邮编:450003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15286815859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758371902699810105 杞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后续工程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8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杞县公安局 地址:金城大道中段5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2278602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15286815859 1.1.4 项目名称 杞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后续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杞县经四路与竹园路交汇处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年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且近三年 (2015 年6月1日以来) 未曾出现过被限制投标 (或 未处于正在被限制投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拖 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影响质量、安全、履约、诚信的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渠道:以 国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 杞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后续工程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9页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 查询为准,其他网站信息不适 用本项目.不良行为记录以不良行为内容或处罚决定信息属于 本项目限制的行为为准,其他记录行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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