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2

26 号、 徐环委 办[2015]9 号 环评审 批情况 我公司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 选址土地利用规 划相符性 根据《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7-2020 年)土地利用 规划,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公司为机械加工 项目,符合徐州市相关规划的要求. 详见 2.1.3 节 《江苏省生 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 相符性 本项目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张庄村工业园

7 号,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1-2020)》 ,距离 本公司较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有京杭运河(西北 3.7km) , 本公司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管控区范围内,符合 生 态红线保护规划 的管控要求. 土地利用类 型 本项目徐州市东郊大庙镇工业路东侧, 根据徐州久盈电 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明,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 地. 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其

2013 年修订本》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知道目 录(2012 年本) 》 ,本项目生产变压器外壳,属于允许 类项目. / 污染物排放达到 同行业执行的排 放标准 根据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 监测 期间, 我公司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2类标 准,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2类标准,我公司 详见 5.3 节 徐州久盈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变压器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

2 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综上,我公司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排放标 准. 根据苏环委办〔2015〕26 号和徐环委办[2015]9 号 通知 精神,我公司编 制了《徐州久盈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变压器生产项目自查评估报告》,请徐州市环 境保护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审查,给予登记.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施行)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施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4月24 日修订)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9月1日施行)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 》 (2012 年7月1日施行)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 年4月1日)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 年1月1日) ;

(10)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2011.6.1 实施)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2013 年2月16 日) ;

(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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