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12

1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2018〕37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 (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因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东至站前大道、北至江滨南路、西 至规划道路、南至江南大道国有土地上房屋 (具体范围以征收范 围图为准) .

区政府已于

2018 年9月27 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的规定, 将 《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 (石 结构房屋) 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 案》 (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和区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并 ―

2 ― 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间共收到

742 人次被征收人提交的书面 意见合计

37 条(有重复意见) ,归纳意见

12 条.现根据征求意 见将修改后的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 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 2.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 案(修改稿)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8 年11 月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3 ― 附件

1 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 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

590 号) 、 《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泉 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鲤城 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于2018 年9月27 日至

2018 年10 月27 日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通 过书面形式提交、电话、现场接待、入户等方式公开征求被征收 群众意见,绝大多数被征收群众支持该片区的改造.

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浮桥街道办事处、常泰街道办事处及 金龙街道办事处对被征收群众所提意见进行整理归纳, 群众共提 出意见合计

26 条,归纳意见

12 条(有重复意见) ,主要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一)要求该项目补偿标准不能低于之前的站前大道(鲤城 段)项目补偿标准,建议提高补偿标准.

(二) 对补偿方案中关于房屋权属的认定和未登记建筑认定 ―

4 ― 的补偿比例有异议, 认为现行标准比较严格, 建议适当放宽标准, 可以参照以前的认定标准.

(三)住宅要求 1:1 安置,取消安置房互补差价.

(四)要求适当放宽违建不予安置赔偿的年限.

(五)要求原址建设安置房,如不能原址安置的,希望先建 好安置房再征迁,存在地价差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六)要求对低保户、住房困难户给予优惠照顾.

(七)要求对按时签订征迁协议的情况进行奖励.

(八)华塑社区住宅面积小,要求 40m2 以下(含40m2 )的 被征收房屋可选择产权调换.

(九)宫馆庙等建筑物没有明确标准,要求明确补偿标准或 按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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