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2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津)环准〔2019〕262 号 重庆市宏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宏冠建筑防水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2019 年5月13 日,重 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证》 (项目编码:2019-500116-41-03-072990)同意该项 目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 夏坝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租赁重庆霏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已建成的

22、23 幢厂房以及生活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厂 房总建筑面积约 1202m

2 ,主要生产工艺为加热、搅拌、浸涂、 冷却、覆膜、压延、收卷、打包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年产防 水材料

1000 万m2,项目总投资

680 万元, 环保投资

43 万元.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宏冠建筑防水材料生产项目可能 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 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重 庆市宏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宏冠建筑防水材料生产 项目的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 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 主体单位;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 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宏冠建筑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 0.031 吨/年、氨氮 0.004 吨/年、二氧化硫 0.04 吨/年、氮 氧化物 1.541 吨/年;

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 要求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 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 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 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 其他不良后果.

(一)做好废水处理工作.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污水管网应使用专用管道,并标识清晰.项目产生的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 同排入厂区现有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夏坝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准 排放.

(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 要为燃油废气、投料废气、沥青罐大小呼吸废气、搅拌废气、 研磨废气、浸涂废气、柴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燃油废气 通过管道引至 15m 高的 1#排气筒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

投料废气、沥青罐大小呼吸废气、搅拌废气、研磨废气、浸 涂废气通过收集后经

1 套"二级喷淋+除雾器+静电油烟捕捉 器+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8m 高2#排气筒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排放;

柴油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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