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12
1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9(040)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4月29日

2、授予价格:每股8.24元.

3、授予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2人,授予的预留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274.50万股,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 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总额 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32 人274.50 100% 0.46%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2 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 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分批次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50%

6、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2019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年度净利润增 长60%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2020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年度净利润增 长90%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注:净利润为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影响后的数值为 计算依据. (2)个人绩效考核

3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C、D 四档.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优异或良好,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100%*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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