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7-11
1-2-1 四四四川 川 川和 和 和邦 邦 邦股 股 股份 份 份有 有 有限 限 限公 公 公司 司司SSSi i ic c ch h hu u ua a an n n H H He e eb b ba a an n ng g g C C Co o or r rp p po o or r ra a at t ti i io o on n n L L Li i im m mi i it t te e ed d d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 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5,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5,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恒世达昌、万川吉、硅谷天使、德同银科、德泉投资、海底捞、华 峰投资、慧远投资分别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 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贺正刚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如本人 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上 述职务,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因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 分配比例不足1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 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在此种情况下,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时,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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