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8-01
侯庙镇年出栏

210 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项目由来 畜牧业作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牧民 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 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的意见》 (农牧发 [2010]6 号) ,均明确指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对 畜禽养殖优势区域和畜产品主产区的肉鸭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畜 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排泄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 力显著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养殖业专业化进程,更好的促 进和带动当地畜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拟在濮阳市台前县候庙镇大李村建设 侯庙镇年出栏

210 万羽商品肉鸭场建 设项目 . 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经由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 (附件7) ,拟投资1500万元在濮阳市台前县候庙镇大李村新建年出栏210万羽商品肉 鸭场建设项目.备案内容为:主要建设鸭棚10栋,辅助用房1处等其他配套设施,设 备购置:购置饲喂系统、控制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照明系统、清粪设备、线槽电 缆和笼具等关键设备添置共计3640台(套) .占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17040m2 . 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 年修正) 》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

一、农林业 中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 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2月31日出具了项目的备案 证明,项目代码为:2018-410927-03-03-07948(附件2) . 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项目选址所在地块为有条件建设区的证明(见附件 3) ,项目建设满足用地性质的要求;

台前县农业畜牧局出具了该项目不在台前县畜 禽养殖禁养区的证明(见附件3) ;

台前县候庙镇人民政府出具了承诺不在项目卫生 侯庙镇年出栏

210 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2 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证明(见附件5) ;

台前县 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了养殖场租赁合同期满后承担土地复耕的承诺(见 附件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修改版)及《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 相关要求,该项目属

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 上,本项目年出栏

210 万羽肉鸭,经折合计算为年出栏生猪

35000 头(参考《畜 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1.2.2 中规定:60 只肉鸡折算成

1 头猪,本项目养殖的肉鸭与肉鸡同属家禽类,且体型大小相近) ,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 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等 法律有关规定,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有关的资料, 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厂址及周边环境概况,分析项目相关污染因素,经预测和 评价,本着科学、规范、 客观、公正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台前县侯庙镇年出栏

210 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 审版) . 1.2 建设项目特点 1.2.1 工程特点 (1)该项目属

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上, 本项目年出栏

210 万羽肉鸭,经折合计算为年出栏生猪

35000 头(参考《畜禽养 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1.2.2 中规定:60 只肉鸡折算成

1 头猪, 本项目养殖的肉鸭与肉鸡同属家禽类,且体型大小相近),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本项目属 侯庙镇年出栏

210 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3 于鼓励类的

一、农林业 中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鸭棚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附 近农作物液体肥料,不外排,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NOX、 SO2)、硫化氢、氨气为主,采取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 1.2.1 环境特点 (1)项目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候庙镇大李村,周边多以农田和村镇为主. (2)项目厂址区域不属于 SO2 总量控制区. (3)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黄河流域,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北侧的金堤河, 位于本项目北约 2800m,水质目标为Ⅳ类,现状使用功能为农灌、排涝. 1.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1.3.1 第一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682 号令) 的要求, 该项目应进行环境评价.

2019 年2月2日,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见附件 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版),该项目属

一、 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上, 本项目年出栏

210 万 羽肉鸭,经折合计算为年出栏生猪

35000 头(参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1.2.2 中规定:60 只肉鸡折算成

1 头猪,本项目养殖的肉鸭与 肉鸡同属家禽类,且体型大小相近) ,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项目的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 资料及相关文件要求. 然后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初步明确项目评价重点、项目周围敏感点及 项目需关注的问题,并制定了现场踏勘方案. 侯庙镇年出栏

210 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4 根据制定的现场踏勘方案,进行了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逐一确认落实项目周 围敏感点,并重点调查需关注的问题. 在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类比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技 术规范,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进 而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进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2 第二阶段 在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 我单位严格按照各环境要素导则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环 境现状监测方案,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状监测. 我单位认真按导则要求编制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内容, 之后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 影响预测与评价和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3.3 第三阶段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并进行了经 济技术论证;

按相关要求明确给出了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

进而给出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可行的结论. 从而编制完成了《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侯庙镇年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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