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11

服务期内必须组织每位社工市外参观学习不 少于

3 天.

3、社工机构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 五险一金 等费用.如社工机构与其聘用的社工发生劳动或社保纠纷的,社工机构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出现以 下情况,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有权解除合同,社工机构应退回尚未提供服务的时间的费用: 一是社工机构与其聘用的社工发生纠纷导致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一个月内) 未能另行派遣符合条件的社工时;

二是由于社工个人问题,或与社会机构产生纠纷等其他原因导致 社工机构在一年内更换社工两人次以上的.

4、社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获悉的或采购方及学校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 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及其所涉及的内容等必须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或学校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 露.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该条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无条 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今后乙方不得参加甲方及东区办事处的有关政府采购.

五、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

16 个月,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开始起算.对新中标的单位,前3个月为试用期,期满 后,甲方及相关服务学校对该社工服务机构的满意度评价达 90%以上,再续签

13 个月(详细内容请 参阅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对再次中标的社工机构,不设试用期. 具体每天服务时间:由服务学校制定.

六、项目报价

1、社工办公场地的装修、冷气、电脑台椅等办公设备、水费、电费由各学校负责提供,日常办 公费、通讯费等上述未提及的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负责.

2、要求按以下内容报价:人员经费、督导经费、培训费、服务活动经费、项目管理经费、相关 税金等其它费用. 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 项目编号: GDZY2016063005 -

8 -

3、社工薪酬应符合《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引》有关规定.保证拟派专职社会工 作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5000 元/月/人,不含五险一金费用(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另保证东区学校项目社工月津贴良好级不低于

400 元/月/人, 优秀级不低于

600 元/月/人.(评价等级及方式的解释权在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七、支付方式 服务期内,服务费按季度结账,结账时间为次季度的首月

15 日前.乙方应须在收款前提供相应 的服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 项目编号: GDZY2016063005 -

9 -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 项目编号: GDZY2016063005 -

10 -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容

一、 说明

1 1.1 项目综合说明: 财政性资金. 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项 目22.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3 3.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4.1 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 招标文件

5 5.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

3 号 邮编:528478

电话:0760-87761186 传真:076-87565681 联系人:陶小姐

6 6.1 本项目不设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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