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0

2012 年本)〉》对该项目没有做出禁 止和限制. 根据以上分析,拟建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故拟建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 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

六、规划相符性与选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7]32 号),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定位为以高新 技术产业和出口加工业为主,兼顾发展传统制造业的省级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同 时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城市新区;

园区引进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 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和 设备进入园区;

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要符合新余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 利用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项目引进应遵循 走新型工业化道 路 的要求,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技术和设备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场地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合法,属于房屋建筑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且本项目选 -

8 - 址处不属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 本项目周围无其他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合理管理后产生的废水、废气、 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环评(赣环督字[2007]32 号)要求,符合高新区 规划及产业定位,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七、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负面清单相容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分析 根据江西省环保厅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图件, 新余市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总面 积为 531.5 平方千米,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16.79%.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新 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管控区.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新余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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