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0

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 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建设项目位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 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中规定的太湖流域 三级保护区内.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

6 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 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 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 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 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

(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 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 应当限期关闭. 本项目为数控机加设备生产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 污染防治条例》中限制类、禁止类.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无 锡钱惠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利用出租方现有排污口,不单独设置排污口;

固体废 物全部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满足《江苏省太湖水 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 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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