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10
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一六年十二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出具的 《关于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以下称 反馈意见 )已收悉,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或 华龙证券 )会同江苏博强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博强能源 ) 、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会计师 ) 、北京市中银 (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中银律师 )对贵公司反馈意见进 行了认真讨论并逐项核查、落实,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 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涉及对《江苏博 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以下简称 《公开转让 说明书》 )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 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提示性说明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 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并对公司业务资质的齐备性、 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2)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 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 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 (3)公 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 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核查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主办券商回复】

1、尽调过程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公司产品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销售环节中需取得的 全部资质许可;

国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 关规定;

核查公司收入构成;

查阅公司《审计报告》 ;

查阅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关 标准及规定;

对管理层及公司内部采购、生产、销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与律师 交流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质齐备性及相关业务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了分析.

2、事实依据 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 《审计报告》 、业务合同,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子公司取得的全部资质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 明.

3、分析过程 (1)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 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动力锂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销售;

电子产品、 通信设备、计算机系统及软件研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购销;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