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0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5 号 招标项目:漯河市畜牧局所需实验室仪器项目 二一七年三月

1 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招标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参考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 漯河市畜牧局所需实验室仪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 次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5 号;

二、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 条规 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 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 ;

3、所投 A 包全自动智能均质仪、氮气发生器及氮吹仪、 B 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一体式超纯水仪、单道移液器如 非本单位原产,须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件;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 注意:

1、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 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2、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如果涉及网上年检或网上动态查询且影响证书有效性 的,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 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内容:A 包:检测前处理设备 20.3 万元;

B 包:检测用设备 34.7 万元. (供应商可全部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

3 标,但各标段内品目不得再分.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本项目为第二次开标,各供应商无论参加第一次开标与 否,均无需进行第二次投标报名. 特别说明:第二次开标的招标参数有所调整,以调整后 的参数为准.新招标文件请各单位自行点击下载. 说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 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 责.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4月7日上午 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13 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要求:

1、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2、开标时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最终定稿的影印件(扫 描或拍照)电子文档一份,影印件要求文字清晰,内容与投 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按页码顺序编 排入 word 或pdf 文档)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

电话:0395―3162516

八、 信息发布情况: 本次招标信息以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he.hngp.gov.cn)上所发布 的为准.

九、监督

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十、其它: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不收取 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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