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并实施)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并实施)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月1日)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修正)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并实施)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 施行) ;
(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第
21 号令) ;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
(11)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2015 年4月2日) ;
(12)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2013 年9月10 日) ;
(13)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 [2014]30 号)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并实施);
2.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
5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自2018 年12 月1日起 实施;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自2019 年3月1日起实施;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 ⑴项目名称: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⑵建设单位: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
⑶建设性质:新建 ⑷项目总投资: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5 万元;
⑸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西南角.本项目西南侧为 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车间, 东侧为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宿舍. 地理坐标为N: 37°7'
29.73 ;
E: 106°49'
25.38 .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 1-1,周围现状见图 1-2.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⑴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西南侧,安装一座 2t/h生物质蒸汽锅炉. 占地面积约 100m2 ,其中锅炉占地面积
30 m2 ,生物质燃料堆场占地面积
70 m2 ,本项 目用于甘肃九连山实业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养护.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工程概况见表 1-1. 表1-1 项目工程概况一览表 工程组成 项目 内容 主体工程 生物质蒸汽锅炉 锅炉型号 DZL2-1.0-SCⅠ,占地面积 30m2 辅助工程 生物质燃料堆场 半封闭堆场,占地面积 70m2 公用工程 供电 由甜水镇供电所供给 给水 由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管网供给
6 排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采取除尘效率为 99%的布袋除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