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09
外校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外校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的安全、有效地完成学习和培训任务,基础医学系与 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及其指导教师就实习期间的安全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指导教师应规范接收外校学员到我系进修、实习和培训,接收之前,需在基础医学系相 关对口负责老师处备案:

1、短期访问学者、其他外校实验人员:行政人事口子(88981287) ;

2、进修教师、外校毕业实习的本科生:本科生教学口子(88208091) ;

3、拟录取、已来我系但尚未正式报到的研究生、导师自主联系的与外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研究生教学口子(88208089) .

二、外校进修、实习和培训的学员必须持有本人选派单位的公函,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三、凡接收进修、 实习和培训人员的指导教师, 必须在外校学员进入岗位前对其进行实验室 消防、安全和卫生制度等教育,并签署安全教育知情承诺书,平时应主动关心学员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及思想状况.

四、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避免安排从事高空、高毒、易燃易爆等实习活动,排查解决实习岗位的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五、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浙江大学有关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实验 操作规程,避免出现任何事故,否则一切责任自负,若因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原因造成学 校、基础医学系财产和声誉受损,将追究责任,并将情况向派出单位报告.

六、在校期间往返原单位和杭州及实验室和住地, 要遵守交通规则, 并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贵 重物品.

七、不允许私自外出游玩,如需外出游玩,请向指导老师请假,并在所属学科系备案.不准 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或在外酗酒、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等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八、学习和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应酬,不得私自无故外宿,如需外宿,请 在所属学科系备案.

九、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十、若遇紧急情况,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应及时联系指导教师,不得隐瞒,由基础医学系 与实习所属学科系所协商解决. 十

一、本责任书安全责任的主体是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本人及指导教师,进修、实习和培 训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执行有关规定, 如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包括人身伤害事故) , 由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自负,基础医学系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解释权归基础医学综合办.本安全责任书一 式四份,基础医学系综合办公室、学科系、指导教师及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各执一份,经 签字后生效,到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结束实习安全返校为止. 原学校(或单位)名称: 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联系方式: 住宿起止日期: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指导教师(签名) : 进修、实习和培训学员(请在进修、实习、培训处√,并签名) : 学科系负责人(签名) : 基础医学系(审核、盖章) : 责任书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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