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09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JINZHOU NEW CHINA DRAGON MOLYBDENUM CO.

, LTD (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 ,本次发行后股 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 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方式分配股 利,可以在中期进行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若公司净利润快 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 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