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09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3009―2018 代替 GB/T 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规范 Guideline for Vestibular and Balance Function Examination 2018-11-08 发布 2019-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发布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检查方法

2 6 前庭、平衡功能的评价

3 7 附则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实验室检查技术.

6 SF/Z JD0103009――2018 II 前言本技术规范由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旨在确立法医临床鉴定中前庭及平衡功能障碍 的检查方法和技术指南,确保相关鉴定活动的规范有序.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小萍、周晓蓉、范利华、陈芳、董大安、朱广友、夏文涛、程冬梅.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SF/Z JD0103009――2018

1 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前庭、平衡功能检查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体损伤程度和致残程度法医学鉴定中需要进行的前庭、平衡功能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A/T 914-2010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SF/Z JD 0103003-2011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前庭功能 Vestibular Function 前庭感受器感知人体在空间的位置及其位置变化,并将这些信息向中枢传递的能力. 3.2 视频眼震图 Video Nystagmography 应用红外线摄像技术直接摄取眼球运动图像,并连接计算机将眼球运动图像转换为波形图. 3.3 平衡功能 Balance Function 人体在不同环境和情况下保持身体直立姿势的能力. 本文中的平衡功能主要包括站立平衡、 行走平 衡及负重平衡功能. 3.4 计算机动态姿势图 Computed Dynamic Posturography 应用高敏传感器记录人体在不同刺激条件下(视觉、本体觉、前庭位置觉)重心运动的轨迹,经过 计算机处理分析,将人体重心的细微运动以数字和图像的形式表现.

4 总则 SF/Z JD0103009――2018

2 4.1 评定原则 4.1.1 在前庭、平衡功能的检查和评定时,应使用现有的前庭及平衡功能检查技术和方法,尽可能采 用多种测试组合,多种分析指标相互印证,综合评定. 4.1.2 前庭、平衡功能检查需多项检查指标综合判断,应注意鉴别伪装.在应用计算机姿势图评价平 衡功能时,应注意分析运用原始数据和曲线来鉴别伪装. 4.2 鉴定时机 前庭、平衡功能检查应在损伤3~6个月后,待医疗终结或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

5 检查方法 5.1 一般检查 5.1.1 基本信息核查 核对受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了解简要案情、外伤史或疾病史,获取耳部、颅脑的影像学资料. 在此过程中观察受检者是否具有配合检查的能力,排除各项检查的禁忌证. 5.1.2 耳科及听力检查 对受检者按照《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标准(GA/T914-2010)进行常规耳科检查,清除外耳道耵 聍,了解外耳道及鼓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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