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9
1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2017 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本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 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 与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鞍钢节能公司 )签署 2017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 关联董事姚林先生、 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更好地开展节能减排和降本增效工作, 本公司拟实施一批节 能项目.为了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 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本公司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实施节 能项目. 经本公司与鞍钢节能公司磋商, 双方同意由鞍钢节能公司在本公 司厂区内出资建设节能设施,以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鞍钢节能公司 要保证项目的节能效果、装置性能等指标达到设计保证值.在合同能

2 源管理项目效益分享期内,双方共享节能收益,本公司将获得的节能 收益按一定比例支付给鞍钢节能公司, 最终分成比例待工程竣工验收 后按工程实际决算投资及节能效益产出确定,每年调整一次,效益分 享期不超过

6 年.合同期满后,鞍钢节能公司将项目所有固定资产无 偿转让给本公司. 2017年第一批共计三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建设投资约为人 民币12,527万元.预计本公司在效益分享期内将支付给鞍钢节能公司 节能收益约为人民币21,942万元(最终按项目决算后的项目投资总额 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 本次交易对方是鞍钢节能公司, 鞍钢集团公司通过鞍山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本公司, 同时鞍钢集团公司通过鞍钢集团工程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股鞍钢节能公司.因此,鞍钢节能公司与本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此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合同期内预计支付给鞍钢节能公司的节能收益额约为 人民币21,94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8%.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鞍钢节能公司

3 住所: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法定代表人:冯占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主营业务范围:节能诊断、节能技术咨询与服务、节能技术与新 产品的推广应用、节能改造、节能项目运营与转让. 鞍钢节能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 是鞍钢集团公司下属的鞍钢集 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鞍钢节能公司于2011年3月通过 国家节能公司备案,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合同能源准入资质. 依托鞍钢集团产业及技术优势, 鞍钢节能公司在钢铁生产工艺运 行及大项目策划实施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能开展工业锅炉及热电联 产系统、蒸汽热力系统、配电系统、电机拖动系统、绿色照明系统、 工业窑炉系统、工业余能回收利用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改造,具有较强 产融组织能力和为客户提供先进能源管理技术解决方案能力. 鞍钢节能服务公司已成功实施了多项包括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 内的大量工业领域节能与环保项目, 可为用户提供从节能诊断、 评估、 设计,到融资、改造、运行、移交 一条龙 式的节能环保综合解决方 案,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EPC)等方式,帮助企业开展节能改造、 提高能效水平. 鞍钢节能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人民币96,698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3,69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607 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净资产为人民币96,586万元,2017年1-3 月份净利润为人民币1,07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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