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9

89 号,拟建设雄业广告候车亭、广告灯箱生产项目.公司总占地

13300 平方米,租用厂 房面积约

8000 平方米,员工

15 人,其中:生产操作工人:14 人,管理人员:1 人, 可具备年产

3000 台候车亭及广告灯箱的生产能力. 经宿豫区环境保护局现场勘查,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于2018 年12 月17 日 宿豫区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该项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豫环罚字(2018)第188 号), 责令其立即停止开工建设, 依法履行相关罚款手续, 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查 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 江苏雄业广告设备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第

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 关规定,企业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雄业广告候车亭、广告灯箱 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 在踏勘现场的社会、自然环境状况,调查、收集有关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 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结合工程污染特性等因素,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阐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并提出环境污染控 制措施,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江苏 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修改条目,不属于鼓励类、 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 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文件)规定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所列条款.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3、与当地规划相容性 江苏雄业广告设备有限公司雄业广告候车亭、 广告灯箱生产项目位于宿迁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内.本项目东至嘉陵江路、南至雁荡山路、西至金广科技、北至江苏鼎 盛印务有限公司.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2012-2030),本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加工, 属于金属制品类行业. 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区域产业入驻的有关政策要求, 选址符合园区发展布局 以及符合《关于印发宿迁市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通知》 (宿环发 [2017]162 号)文中的有关行业准入要求.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围环境概况图见附图 2.

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雄业广告候车亭、广告灯箱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雄业广告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陵江路

89 号;

建设内容:年产

3000 台候车亭及广告灯箱;

职工安排:建设项目定员

15 人,工作制度为白班制,每天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 天. 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为补办, 租赁宿迁华展工贸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已开工建设.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见表 1-3. 表1-3 产品方案一览表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年产量 (台) 年运行时数(h) 1#车间 功能组装、成品、剪 折焊、原料 候车亭、广告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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