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9-15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四川省钰沣泰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四川省钰沣泰鞋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晓玲 联系人 李白富 通讯地址 大竹县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18282987778 传真 / 邮政编码

635100 建设地点 大竹县经济开发区 DZG196 号地块 备案部门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1724-19-03-258803]FG QB-0103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952 皮鞋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783.

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96.35 总投资 (万元)

60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68.5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1.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20 年9月经纬度 经度 107.23127,纬度 30.73177 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中国制鞋业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改革开放的流潮,中国承接国际制鞋业的转 移,一跃成为全球最大鞋业生产中心和销售中心,形成了十分完善的产业链和产业 发展平台,并且已基本占据了全球中低端的鞋产品市场. 四川省钰沣泰鞋业有限公司从企业实际出发,为加快四川省大竹县县域经济发 展,突破性发展轻纺制鞋产业,形成皮鞋产业集群,推进川粤・国际皮鞋产业园国 际高端品牌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步伐,考虑到市场需求、企业发展、建设节约型社 会等因素,拟投资

600 万元建设四川省钰沣泰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建设项目,大 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

2 [2018-511724-19-03-258803]FGQB-0103 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同意本项目实 施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44 号),本项目属于

八、皮革、毛皮、羽毛 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中的制鞋业―23 制鞋业―使用有机溶剂的 ,因此本项目应该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四川省钰沣泰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成都中环国保 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三线一单情况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达州市划定有 (十一)大巴山生物 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红线区. 分布在万源市、宣汉县.本项目位于大竹县,不 在该生态红线范围内. (2)与 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性分析 四川新瑞鑫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月15 日~20 日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噪声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地表水和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监测数据引用《大竹光电产业园项 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2016 年4月),环境空气特征因子监测数据引用《四川 华足皮鞋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2017 年9月)监测表明,项目区环 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达标,不存在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地表水监测数据中有不同 程度的超标,原因是东柳河上游大量的城镇生活污水在经简单沉淀后超标排放导致 东柳河水体污染.本项目建成后,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 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使周围环境质量发生恶化.

3 (3)与 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皮鞋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原料均外购,所用水资源由东柳水厂供给 可满足需要,所用土地资源为工业园区规划用地,本项目已取得相应土地证,因此 本项目不存在项目区资源过度使用的情况.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皮鞋生产制造建设项目,该行业不属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行业 内容.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进行皮鞋的生产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项目所用的 设备和工艺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根据国务院《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 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属于 允许类 建设项目.同时,项目经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川投资备[2018-511724-19-03-258803]FGQB-0103 进行备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符合性 大竹县的区域定位为:达州一小时经济圈的南部增长极和综合交通枢纽,是辐 射川东地区的桥头堡和重要节点.城市定位为:苎麻及机械产业大县,基本构建起 交通体系完备、产业集群明显、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的特色城市.关于产 业布局总规中明确 一个中心、三个发展组团 的空间布局模式.在产业空间上重 点有如下内容: 由城东东柳乡、 竹北乡结合部组成工业发展组团 (大竹县工业园区) . 依托工业园区,重点布局丝麻纺织、机械制造、食品等一般加工工业,培育壮大产

4 业集群.园区占地均属总规中明确的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工业园区鼓励建设内容包 括机电汽摩、轻纺鞋服等主导产业. 本项目位于大竹县经济开发区内,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皮鞋生产项 目,属于总体规划中园区规划的鼓励类产业,对推动大竹皮鞋产业的集群效应具有 积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与大竹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 大竹县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约

20 平方公里,选址于大竹县城与乌木水库之间 偏北位置,大园区(20 平方公里)规划目前尚未进行,园区管委会采取分片滚动开 发的方式.目前已开发的大竹县工业园区东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拟规划的大 竹工业园区东端,规划总面积 8.9 平方公里,根据大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说 明,大竹县工业园区东区(8.9 平方公里)又称大竹县经济开发区.该8.9 平方公里 其中南部 3.1 平方公里已于

2008 年完成了规划环评并取得了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查意 见(当时叫苎麻工业园南区).新规划四至范围为:西至竹凤大道;

东至环城东路;

南至东湖大道;

北至府新路,规划面积 8.9 平方公里,定位以发展壮大机电汽摩、 轻纺鞋服等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房产、文化产业等三产服务类产 业,并围绕产业链进行上下游配套产业的招商,形成产业集聚. 本项目为鞋类制造项目,属于园区规划的轻纺鞋服一区,项目建设与大竹县工 业园区东区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3)与《大竹县工业园区东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大竹工业园区(东区)(8.9 平 方公里)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明确了鼓励、允许、禁止入园行 业名录及清洁生产门槛,见下表 1-1. 表1-1 大竹县工业区(东区)入园产业类型要求表 类型 项目种类

5 禁止及 限制类 产业

1、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相关产业.

2、应禁止入区的项目首先是对水环境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制造业如石油加 工、造纸、印染(苎麻配套印染除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原药 制造业等.

3、禁止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 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鼓励类 产业 大竹县工业园鼓励发展壮大机电汽摩、轻纺鞋服等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商贸 物流、旅游、文化产业等三产服务类产业,并围绕产业链进行上下游配套产业的 招商,形成产业集聚. 允许类 产业 不排斥与区域或各产业片区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

1、不属于规划行业类型以及禁止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为园区允许类行业.

2、建议在东柳河达Ⅲ类水域以前原则上禁止新建含脱胶的苎麻加工和排水量 较大的项目入园,近期在引进该类企业时建议如下:(1)可引进以精干麻为原料 的纯苎麻纺织项目;

(2)含脱胶的苎麻加工和其他排水量较大的项目必须是区域 内(以东柳河流域为受纳水体)现有企业搬迁技改入园(非新建项目),且原则 上等量搬迁;

(3)技改项目应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技改后必须是水污染物减污项 目.

3、新建含脱胶的苎麻加工和排水量较大的项目在满足以下前置条件的情况下 方可适当引入: (1)通过东柳河环境综合整治,东柳河水环境达到Ⅲ类水域要求;

(2)东柳河必须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支持新建项目的实施,新建项目废水达规定标 准排放,且企业所排废水不改变东柳河水体功能和水质级别. 清洁生 产门槛 入区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 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及以上或国内先进水 平.对轻纺鞋服行业原则上要求进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一级或相应行业国内 先进水平. 本项目 本项目为皮鞋生产项目,位于园区川粤皮鞋产业园内,建设位置与规划相符;

是园区规划的轻纺鞋服一区,属于园区鼓励类发展产业,行业性质与规划相符, 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大竹县工业园区东区规划环评》的要求. (4)外环境关系及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大竹县经济开发区 DZG196 号地块,属于大竹工业园区东区, 项目总占地 3783.6m2 ,项目东侧相邻为园区道路,隔道路为大竹县工业园区用地;

南面为空地;

西面为四海九洲鞋厂待建地;

北面相邻为伊莉兔鞋厂待建地.

6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周围均为工业.周边环境对本项 目的建设不存在明显制约因素,且本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5)平面布置合理性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用地地块为长方形,南北长约 30m,东西宽约 126.1m. 项目东面和西面为绿化带, 整个项目设置生产车间一栋 (3F) , 车间西北部设置

1 个 胶水库(1F)、西南部设置

1 个设备用房(1F,主要是配电房及消防泵房),项目 入口设置在东侧靠近现有道路,西侧设置一栋宿舍楼,其中

1 层为食堂,东侧设置 一座办公楼.项目初沉池设置在厂区东部的绿化带下面,废水排口设置在东侧大门 口,方便与园区污水管网接管.危废暂存间设置在生产车间北侧.在项目区东西两 侧设有绿化设施,减少了项目噪声及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清晰,工艺流程顺畅,物流短捷,人流、物流互不交 叉干扰,既减少企业自身所受的环境影响,也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通道间 距能满足运输要求,并符合环保要求. 评价认为,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可行. 综上,从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等方面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的符合性 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符合性 分析见表 1-2. 表1-2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 况 符合性 《 十三五 挥 发性有机物污 染防治工作方 案》

四、主要任务 中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 力度 中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新、改、 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 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 产能力为 年产

10 万 双皮鞋,项 目产生的 符合

7

四、主要任务 中

(二) 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中

2、加大制药、农药、煤化 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 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 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 理力度.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2017 年 底前基本完成.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 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5.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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