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08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和和和和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之之之之 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二零一 二零一 二零一 二零一五 五五五年 年年年二 二二二月 月月月十 十十十日 日日日本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本协议 本协议 本协议 本协议 )由以下双方于2015年2月10日签订: (1)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华渔教育 华渔教育 华渔教育 华渔教育 )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为: 长乐市湖南镇大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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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7.

1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天泉教育 天泉教育 天泉教育 天泉教育 )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长乐市湖南镇大鹤 村. 鉴于 鉴于 鉴于 鉴于: : : : 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华渔教育同意由天泉教育独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因此,双方协商一致,就上述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第第第1条条条条定义 定义 定义 定义 1.1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应具有以下含义: (a) 工作日 工作日 工作日 工作日 : 是指除了周

六、 周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或批准 的假日以外的日子. (b) 网络教育服务 网络教育服务 网络教育服务 网络教育服务 :指透过 硬件+平台+软件 的策略,开发K12 教育、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及终身教育等产品,提供与网络(包 括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等)教育运营相关的服务. (c)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指华渔教育和天泉教育根据双方于2015年2月10日签 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为协调管理天泉教育在相关技术支持及华 渔教育向其客户提供网络教育服务合作事宜而共同设立的合作事 务管理委员会. (d) 技术服 技术服 技术服 技术服务 务务务 指天泉教育独家不时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本协 议附件一所列的服务. (e) 许可 许可 许可 许可 指华渔教育或其股东提供网络教育等服务所需的全部许可、 执照、批准和授权. (f) 一方 一方 一方 一方 指天泉教育或华渔教育, 双方 指天泉教育和华渔教育. (g)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指个人、公司、合营企业、企业、合伙、信托、非公司形 式的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或其部门或机构,或指任何其它实 体. (h)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台湾地区除外) ;

(i)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指华渔教育在任何期间经营其业务所得的全部收入,当中 尚未扣除任何税收或开支. 第第第第2条条条条技术 技术 技术 技术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2.1 技术服务的提供 (a) 为促进华渔教育提供网络教育服务和经营其它被允许的业务, 天泉 教育应按华渔教育不时提出的要求, 在其自身的经营范围内向华渔 教育提供附件一所列的一项或多项技术服务. 双方同意授权管理委 员会不时修订和更新本协议附件一, 以说明在本协议期限内天泉教 育将向华渔教育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所有领域、范围及期限. (b) 天泉教育可以用邮寄、电传、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派遣员工、 远程监控及任何其它适当的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并可在需要时雇用 第三方承包商协助天泉教育提供该等服务. 2.2 责任和赔偿 华渔教育确认并同意天泉教育不就技术服务作出保证. 天泉教育特此明确 不作任何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及适合某种具体目的的任何默示 保证. 第第第第3条条条条支付收费和报销开支 支付收费和报销开支 支付收费和报销开支 支付收费和报销开支 3.1 技术服务费 作为天泉教育提供技术服务的对价, 华渔教育应按月向天泉教育支付服务 费( 技术 技术 技术 技术服务费 服务费 服务费 服务费 ),该技术服务费等于华渔教育在本协议期限内每个月 收入的50%. 在不影响第3.2条的情况下, 双方可不时同意增加或减少收入 当中根据本第3.1条的规定将支付作为技术服务费的百分比. 3.2 技术服务费的调整 双方有义务根据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随时增加或降低任何期间的技术服务 费, 但是任何十二个月期间的技术服务费总额无论如何都不应超过该段时 间内收入的60%.管理委员会在决定增加或降低技术服务费时,应考虑到 华渔教育的业绩、 盈利能力和资本金需求, 天泉教育提供技术服务的成本, 提供技术服务的效率及对华渔教育的运营的促进程度, 以及其它有关的因 素. 3.3 开支的支付 除了技术服务费以外, 华渔教育应向天泉教育补偿天泉教育履行或提供技 术服务时天泉教育所支付或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形式的一切合理费 用、代垫款项以及实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第2.1(b)条所述的雇用第三 方承包商所需费用( 开支 开支 开支 开支 ). 3.4 付款 华渔教育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月向天泉教育定期支付技术服务费并补 偿开支. 华渔教育应在每个月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天泉教育提供一份 列出相关月份收入的报表( 报表 ).收到报表后,天泉教育应在15个工 作日内向华渔教育出具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及在相关月份发生的全部开支 的发票.华渔教育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注明的金额.所 有因付款发生的银行收费应由华渔教育负担. 所有付款均应以汇款或双方 认可的其他方式划入天泉教育指定的银行帐户.双方同意,天泉教育可不 时向华渔教育送达通知更改该等付款指示. 3.5 利息的支付 华渔教育应就本协议中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及开支自原到期日至实际付款 日期间的任何逾期未付款项支付利息, 利率按原到期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利率办理.为避免引起疑问,管理委员会所决定减 少或暂缓的任何技术服务费的支付不应被视为华渔教育违反本协议, 而且 不应就该技术服务费被减少或暂缓的期间支付违约利息. 3.6 财务报表 华渔教育应采用根据健全的商业惯例建立并实施的会计制度, 并编制符合 管理委员会要求的财务报表并于该等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报告编制完成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送交天泉教育. 3.7 审计 (a) 华渔教育应允许天泉教育和(或)其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审计师( 审计 审计 审计 审计 师师师师 )经合理通知在华渔教育的主要办公地点审计华渔教育的有关 帐册和记录并复印所需的该部分帐册和记录以便核实任何期间的 收入金额和报表的准确性. (b) 如果审计师发现任何报表不准确, 审计师应编制一份经调整的审计 报表( 经调整的报表 经调整的报表 经调整的报表 经调整的报表 ),并向天泉教育和华渔教育提供经调整的 报表.任何经调整的报表如无欺诈行为或重大差错,则对有关期间 的收入金额来说应是终局性的.在收到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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