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08
325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

2015 级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 能源动力类 制订人 陶汉中 审核人 武文彬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1.

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热学、力学、过程装备、化学工程、系统工程等宽厚基础理论,掌握能源与环 境系统工程专业知识,具备绿色能源、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理念和素质,具有较强 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从事清洁能源生产、能源环境保护与治理、新能源开发、节 能与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设备制造等方面工作,主要服 务于能源企业的环保部门的跨学科复合型高级人才. 毕业生也可在本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继 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 毕业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人文修养和身心素质,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2)具有较高的英语运用水平,能阅读本专业相关的外文书籍、文献等.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及网路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检索查阅文献. (4)掌握本专业方向所需的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5)掌握以工程热力学、工程流体力学、传热学、力学及系统工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 业基础理论知识. (6)掌握以能源转化、热力环境控制、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先进燃烧技术等为主 要内容的专业知识.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 社会的影响. (8)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 (9)具有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所必需的工程技术能力. (10)掌握独立获取和应用新知识的能力和方法. (11)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 (12)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的意识,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新趋势.

二、主干学科与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相近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三、标准学制与授予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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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基本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基本要求: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修满要求的 各类课程学分和最低毕业学分161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学位授予条件:本专业毕业生,满足《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课程体系结构与各类课程学分要求:(比例为该课程类别的必修+选修最低毕业学分的 比例) 课程类别 必修 选修 合计 比例 通识教育(GEC)

32 32

64 39.7% 学科基础(DBC)

48 0

48 29.8% 专业教育(PEC)

25 8

33 20.5% 自主项目 (IPC) 课内自主项目 ―

12 12 7.5% 课外自主项目 ―

4 4 2.5% 最低毕业学分

105 56

161 ― 选修课所占比例 选修课程/最低毕业学分=34.8%

五、专业核心课程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学分 备注 工程流体力学 Engineering fluid mechanics

4 传热学 Heat transfer

4 工程热力学 Engineering thermodynamics

4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Energy and environment system engineering

3 锅炉原理 The principle of boiler

3 燃烧学 Combustion

3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名称 学分 学期 培养模式 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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