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8

2 万吨/年双甘膦项 目未建设因此无含甲醛废水未产生. 项目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收集 池收集后由厂区 100t/d 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徐州工业园区污水 处理厂.

3 供热方式 环评中要求本项目供热暂由新建的 15t/h 燃煤锅炉提供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 应立即无条件拆除. 由于供气管道尚未铺设完毕暂时无法实现 集中供气,现将 15t/h 燃煤锅炉更改为 10t/h 燃气锅炉进行生产供气.待管道铺 设完毕后集中供气, 天然气锅炉留作备用.

4 贮运工程 甲醇、三氯化磷、硫代磷酰氯、盐酸、 甲醛等储罐呼吸管均接入罐区废气总管,采用5%以下的稀碱液吸收精华,HCl 的精华效 率应达到 95%以上, 甲醇净化效率应达到 99% 以上,甲醛精华效率应达到 95%以上,剩余 尾气于

25 米高度排放. 由于市场原因

5 万吨/年亚磷酸二甲酯、2 万吨/年双甘膦未建设生产, 仅生产

1 万吨 /年硫代磷酰氯项目, 硫代磷酰氯不储存直 接通过密封中间槽包装,未建设储罐. 对照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2015]256 号) 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可知,本项目上述变化均不属于重大变 化,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我公司于

2017 年11 月2日至

2017 年11 月3日、

2017 年11 月24 日至

2017 年11 月25 日对该项目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 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检查情况,编制本竣工验 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

1 万吨/年硫代磷酰氯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徐州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3 2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4、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2015]256 号) ;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 号);

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

7、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意 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529 号);

8、《质量手册(第三版第

1 次修订)》(徐州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9、 《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年亚磷酸二甲酯、2 万吨/年双甘膦、

1 万吨/年硫代磷酰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 究所

2008 年03 月);

10、 《关于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年亚磷酸二甲酯、2 万吨/年双 甘膦、1 万吨/年硫代磷酰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徐环发[2009]92 号》(徐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9 年06 月11 号);

11、《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

1 万吨/年硫代磷酰氯生产项目验收监测的 委托书》(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2017 年11 月01 日);

12、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

1 万吨/年硫代磷酰氯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工况情况说明(徐州市建平化工有限公司,2017 年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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