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9-13
浙考发〔2018〕13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绍兴市人事考试中 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8 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 试考务工作,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 试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机职考办字〔2018〕1 号)文件, 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专业 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开设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 维修工程师

2 个级别, 每个级别均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和机 动车整形技术、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

3 个专业类别.机动 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 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维修技术或 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考试定于

6 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8:30―11:30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 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下午 14:00―17:00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机动车检 测维修工程师)

(二)实操考试定于

6 月10 日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为 8:30―17:30,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机动车检测 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每场考试时间为

1 小时,考 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应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 作满

6 年;

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 满5年;

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 工作满

4 年;

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 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

2 年;

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 满1年;

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 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8、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理学、管理学 等) ,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3 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2005 年12 月31 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 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 可免试本级别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即: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的人 员,只需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考试;

评聘为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只需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 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和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考试.

2、取得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 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 并符合机动车检 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 术》 、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只需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 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取得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 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 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具体专业见附件 1) ,可免试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只需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 与技术》考试.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期限 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的年底.

(五)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 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 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方可获得 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

五、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新老考生,下同)于4月10 日至

19 日登录浙江 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zjks.com)链接的交通职业资格网 (www.jtzyzg.org.cn)进行报名.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报 报名表 ,同时上 传电子证件照片.填报信息时应认真核对,重点防止填错个人信 息、传错照片、选错考试级别和专业类别等情况发生,务必在确 认无误后再打印 报名表 ,同时还需另行打印 专业工作年限 证明 (见附件 2)和 网上交费通知单 (见附件 3) . 报名表 经本人签名后连同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报考人员必须于

4 月18 日至

20 日,按单位属地原则 分别到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见附件 4)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应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 名表和从事机动车维修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

1 份、身份证件复印件

1 份.另外,申请免试部分科 目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或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报考 人员应保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务必于

5 月1日至

7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交纳考试费用 (务必对应报考人员正确交 费) .交费成功后,可于

6 月4日至

8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 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 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四)如属报考人员填错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以 及传错照片、选错报名点和报考级别、错交费或未交费、提供的 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资格审查、 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担责任.只进行网上 信息填报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如报错级 别的原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六、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应收下其报名表 原件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 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各

1 份.对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还须收下 相应的资格或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1 份.最后,在 网上交费通 知单 上盖章后, 连同证书原件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于 报名表 上只显示部分科目的,审查人员应特别注意其是否报错级别,或 是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七、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财政部收取机动车检测 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1〕10 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 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 号) 、 《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考试等项目教务费标 准的通告》 (机职考办字〔2016〕5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机动车检 测维修士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每人

65 元;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报考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和 《机 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每人每科

70 元;

报考《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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