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08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9 年02 月28 日 重要提示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依据中国 证监会

2007 年8月24 日证监基金字[2007]242 号文核准的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 金合同,并更名为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2007 年8月28 日起,由《南 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 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2月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成立时间:1998 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 年,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 由南方证券 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 年,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 注册资本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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