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9-12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

40 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1 1.1 项目由来.1 1.2 项目特点.2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 1.5 评价结论.2

第二章 总则.4 2.1 评价原则及目的.4 2.2 编制依据.5 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8 2.4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10 2.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14 2.6 环境保护目标.17 2.7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20

第三章 工程分析.21 3.1 项目工程概况.21 3.2 工程分析.25 3.3 污染源分析.32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9 4.1 自然环境概况.39 4.2 区域环境调查.46 4.3 环境功能区划.49 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9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60 5.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60 5.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63 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9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73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81

第六章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82 6.1 施工期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2 6.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84 6.3 生态保护措施可行性.90

第七章 清洁生产、总量控制.92 7.1 清洁生产分析.92 7.2 清洁生产水平分析.92 7.3 总量控制分析.95

第八章 环境风险评价.98 8.1 风险识别.98 8.2 风险评价范围及内容.100 8.3 事故情况下风险分析.100 8.4 风险后果.101 8.5 风险事故的防范.101 8.6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02 8.7 风险评价结论.107

第九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8 9.1 社会损益分析.108 9.2 经济损益分析.108 9.3 环境损益分析.108

第十章 环境管理、监理与监测计划.110 10.1 环境管理.110 10.2 环境监理.111 10.3 监测计划.114 10.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115 第十一章 项目可行性分析.117 11.1 锂产品行业发展可行性分析.117 1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18 11.3 选址可行性分析.118 11.4 与赣环督字[2007]189 号文选址要求相符性分析.120 11.5 与赣府厅发[2008]58 号文要求相符性分析.120 11.6 与 生态红线 相符性分析.121 第十二章 结论及建议.122 12.1 结论.122 12.2 建议.126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

3 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 附图

5 项目地表水监测点位图和污水排放路径图 附图

6 项目大气、噪声、土壤监测点位图 附图

7 项目区域生态红线图 附图

8 园区规划图 附图

9 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

10 园区污水管网图 附图

11 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备案表 附件

3 执行标准 附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

5 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

6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7 项目原矿成分表 附件

8 鑫盛稀有金属环评批复 附件

9 项目防护距离测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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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1.1 项目由来 宜春锂瓷石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原矿品质优良,富含 Li2O、K2O、Na2O 等 元素,锂长石是陶瓷胚釉料不可缺少的主要溶剂原料,优质锂云母是锂电新能源 产业中不可替代的主要原料之一,市场前景广阔.精选后的锂云母大量应用于锂 能的碳酸锂、氯化锂、富锂锰基等提炼.锂长石用于高档聚晶微粉砖、石线砖、 布拉提、仿古砖、超白耐磨砖等各种陶瓷胚面料以及其他行业.通过对锂长石的 综合利用,做到废弃尾矿资源的二次加工利用,符合国家科学发展的国策. 锂的主要用途是合成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锂离子电池电解质,还用在润 滑脂、陶瓷、玻璃和电解铝行业,铝锂合金、镁锂合金、受控核聚变反应、空调 等行业、锂有机化合物作为工业催化剂、铌酸锂、钽酸锂用于光电器件的无机晶 体材料等等,锂资源具有广泛的尖端应用空间.专家预测,中国对锂的消费需求 将以每年 25%的速度增长. 随着全球低碳经济的兴起以及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支持,以江西省《鄱 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和宜春市 亚洲锂都 建设为契机,公司加快了向锂电 新能源产业方向拓展的步伐.集团公司先后开发生产了具有专利知识产权、主要 用于生产动力电池的电池级碳酸锂生产技术, 收购整合了宜春地区丰富的锂矿资 源, 并向矿产资源深加工方向发展.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计划用 3-5 年的时 间,把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成为公司又一重要主导产业,为做大做强公司规模、 顺利完成企业转型、增强企业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投资

4900 万元, 在宜春市彬江工业园鑫盛稀有金 属有限公司内,新建

40 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项目采用国内矿产品加工先 进生产工艺设备, 主要采用溢流式瓷球磨矿, 强磁选机磁选, 充气式浮选机提锂, 真空过滤机脱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等设备,整条生产线达到高效节能优质 高产安全环保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凡新 建、改建、扩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2 书(表),以阐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及工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 响.本项目为化学矿采选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因此,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本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现状进行了 详细踏勘和收集资料, 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 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和主要评价内容,制定评 价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有关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送审本,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评审. 1.2 项目特点 本项目位于宜春市彬江工业园鑫盛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内, 属于充分利用当地 矿产资源的企业项目,符合园区定位和城镇总体规划.较近的敏感点距项目 150m,本项目为湿法选矿,主要产污环节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全 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袁河,厂区设置移动式 和固定式喷雾设施抑尘,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点影响较小,本项目环保措施到位, 满足环保要求.根据选矿项目环评的特点,本次评价着重进行项目施工期大气、 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运营期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影响分析.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针对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水 土流失、生态破坏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针对运营期设备噪声、粉尘排 放、废水排放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3)污染防治措施和减缓对策根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 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减缓对策.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 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5-1. 1.5 评价结论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

40 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

3 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宜春市彬江工业园鑫盛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内,项目占地属于 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定位和城镇总体规划,环保措施满足工程污染治理及公众可 接受原则,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将对项目一定 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景观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 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 对策,加强环境管理,真正实施 三同时 制度,所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 制.从环境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图1.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架图

4

第二章 总则 2.1 评价原则及目的 2.1.1 评价原则 结合项目特点,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 量.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 政策和规划等, 优化项目建设, 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 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2.1.2 评价目的 (1)通过现场踏勘,了解和掌握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及环 境质量现状,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 (2)通过工程分析弄清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节点和排放特征,确定主要环 境影响要素及其污染因子. (3)遵照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分析论述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的 先进性. (4)分析项目运行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规定避 免和减少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并提出总量控制指标. (5)分析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对本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 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本项目拟采用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从环境 保护的角度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的结论. (7)为管理部门决策、设计部门优化设计、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 据.

5 2.2 编制依据 2.2.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2016 年9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年12 月29 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公布

2015 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2月29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 年8月29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12 月25 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 年8月27 日修订).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 号令);

(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 规划纲要》(2016 年3月16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7)《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三五 科技发 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科技[2016]160 号);

(18)《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

65 号);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0)《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 十三五 规划纲要》的通知》 (环生态[2016]151 号);

6 (2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国家发改委令 第9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2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 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

2013 年第

21 号);

(25)《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国函[2011]119 号);

(2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7)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

(29)《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5 号);

(3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3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3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3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 通知》,环办[2013]103 号;

(3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35)《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 号);

(3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2.2 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 (1)《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0.9.17);

(2)《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9.1.1);

(3)《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2006.8.1 起施行);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11.26);

(5)《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

2006 年87月1日颁布实施);

(6) 《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08]58 号,2008 年10 月6日);

(7)《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2010 年6月);

(8)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环保厅,2010 年4月30 日);

(9)《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2.9.1);

(10)《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8.1);

(11)《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05.1.1);

(12)《关于加强经济开发区、工业小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 公厅);

(13)《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江西省发改 委2006 年11 月23 日发布);

(1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江西 省环保厅,赣环控字[2011]447 号,2011.11.21);

(15)《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环保厅,赣环控 字[2009]77 号,2009.9.18);

(16)《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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