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08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规定执行.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17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 万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9 年7月15 日下午 17:00(转账,电汇的交纳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 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注: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 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 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 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受益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人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 场提交保函原件供查验,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1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约定.

20 招标文件、开评标 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邓女士 联系

电话:028-

85446608、

85445511、85045522-

8830、8801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后, 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 书.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

电话:028-85045522-8002 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 大合仓 C 区415 房).

22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5446608、

85445511、85045522-8830 传真:028-85431100

2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四川 政府采购网 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副本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5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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