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08

(二)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 ,法律顾问认为: "东方市场本次重组已获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法 定条件;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

3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东方市场 已合法取得目标公司国望高科 100%的股权;

本次重组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四、备查文件

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 ;

4、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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