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8 |
(六)录入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 请各设岗县(市、区)于9月20 日前在 全国教师信息管 理系统 中完成
2019 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相关政策
(一) 各设岗县 (市、 区) 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 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 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 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可直接将特岗教师 的编制落实到任教学校, 也可统筹特岗教师
3 年聘用期满所需的 编制资源,待聘用期结束后,按照考核转岗有关政策,连人带编 落实到具体学校.
(二)各地要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 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保证 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 补贴.特岗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特岗教师工资性年 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设岗县(市、区)财―8― 政承担;
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剩余 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岗教师, 主要解决特岗教师必 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 用和生活补助等.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 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 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岗教师在 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 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
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 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 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
3 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 按照 《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 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 号)执行.3 年聘 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 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对于服务期满
3 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 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 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的通知》 (中 办发〔2005〕18 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 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 部发〔2006〕16 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