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7-08
郴州市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郴发改发[2016]

26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下湄桥西片区 2.3 规模及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 181837.34 O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62748.64 O)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报告厅、体育馆、阶梯教室、学生宿舍、 看台、食堂、实验楼、门卫和地下车库等,并配套建设景观设施、垃圾站、供配电、给排 水、 暖通和消防等工程. 工程费用 56685.10 万元 (具体以财评结果为准, 财评后签订合同).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 EPC 总承包工期

900 日历日(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 以及施工工期,从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

10 天开始计算,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 同中明确) . 2.5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 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 2.7 招标范围:列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按照郴 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z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 册》 (设计单位除外) ;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z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 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 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 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 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4 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 员须是诚信管理手册登记在册的人员).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 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第 3.2 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中的一项,并应满足下列 要求: 3.5.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 效期;

3.5.2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 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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