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9-15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桂环审〔2018〕229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 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批稿) 》 (以下简称《报告书》 )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项目厂址位于广西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工业园 区.2008 年,原环境保护部批复了防城港钢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审〔2008〕438 号文) .2012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 复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铁

850 万吨、钢坯

920 万吨、钢材

860 万―2―吨(发改产业〔2012〕1508 号) .项目已于

2012 年5月开工建设, 主要建成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及护岸,场地 三通一平 、全部码头 岸线、部分专用泊位(20 万吨级矿石进口泊位

1 个、5 万吨级废 钢进口泊位

1 个、1 万吨级件杂货泊位

2 个) 、道路排水系统和护 厂河、 指挥部大楼工程等配套设施和

1 条2030 毫米冷轧生产线及 配套公辅工程,均尚未投入运营;

其他工程内容尚未开工建设.

2016 年6月,国务院批准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战略重组,在 湛江投资建设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后,宝武集团让出防城港钢铁基 地项目建设的主导权,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三、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结合近年 钢铁工艺技术的发展进步情况,拟对项目的生产工艺装备进行变 更,建设一个达到最新环保要求的先进钢铁联合企业.项目主要 变更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减少

2 个2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增加

4 个1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增加

2 个1万吨级散货出口泊位;

增加

1 条400 万吨/年带式焙烧机球团生产线;

2 台5200 立方米高炉变 更为

2 台3800 立方米和

1 台3000 立方米高炉;

1 条1550 毫米冷 轧酸轧联合机组和

1 条1450 毫米冷轧酸轧联合机组取消建设等. 年产铁水

850 万吨、钢坯

920 万吨、钢材

919 万吨(其中棒材

360 万吨、高速线材

180 万吨、热轧带钢

169 万吨、冷轧带钢

210 万吨) ,项目总产能不变.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 . 项目总投资

340 亿元,环保投资为

637426 万元,占总投资的 ―

3 ― 18.75%. 项目于2018年10 月,获得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 码:2018-450602-31-03-036515)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订本) 》的相关要求,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总体规划》《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 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 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 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 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码头粉尘治理措施 码头运输皮带、转接点全程封闭,卸船时抓取和放料均设有 干雾抑尘器各挡帘,控制落料高度低于

1 米. 2. 原料场粉尘治理措施 (1)各转运站设置

5 套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净化后废气分 别由

5 根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2)配煤槽区域设置

1 套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净化后废气 由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3)汽车、铁路受卸区域设置

1 套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 净 化后废气由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

4 ― (4)混匀配料槽区域设置

1 套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净化后 废气,由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须达到《炼铁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 焦化系统废气治理措施 (1)备煤车间粉碎机室设置

2 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煤粉采制 样室设置

1 套脉冲袋式除尘器, 净化后废气分别由

2 根15 米高排 气筒排放和

1 根25 米高排气筒排放. (2)2 座焦炉共用

1 座干式装煤除尘地面站,净化后废气由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3)2 座焦炉共用的

1 座出焦除尘地面站和

1 座推焦机侧除 尘地面站,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净化后废气分别由

2 根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4)2 座焦炉焦炉采用精脱硫后的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的混 合煤气作为燃料,采用焦炉燃烧室分段加热和尾端 SDS 干法脱硫 +中低温 SCR 脱硝技术处理后的烟气经

150 米烟囱排放(2 座焦 炉共用

1 根烟囱). (5)项目配套建设

3 座干熄焦装置,每座设置

1 座干熄焦除 尘地面站, 采用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废气分别由

3 根35 米高排气筒 排放. (6)2 座焦炉共用

1 座筛焦楼,设置

2 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 理,净化后废气由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

5 ― (7)焦炭转运站设置

1 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废气由

35 米排气筒排放. (8) 粗苯蒸馏装置和化产区域油库工段分别设置

1 套净化装 置,均采用微晶吸附处理,净化后的废气分别经

20 米和

40 米排 气筒外排. 上述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 苯、氰化氢、酚类、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浓度须达到《炼焦 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 烧结系统废气治理措施 (1)每台烧结机设

1 套机头电除尘系统和

2 套SCR 脱硝+ 氨法脱硫系统,净化后机头烟气由

100 米烟囱高空排放. (2)每台烧结机设置

1 套机尾除尘系统,经脉冲袋式除尘器 净化后的机头烟气由

40 米烟囱排放. (3)2 台烧结机共用

1 套燃料破碎除尘系统,经脉冲袋式除 尘器净化后废气由

40 米烟囱排放. (4)每台烧结机设置

1 套配料除尘系统,经脉冲袋式除尘器 净化后的废气由高

40 米烟囱排放. (5)每台烧结机设置

1 套成品除尘系统,经脉冲袋式除尘器 净化后的废气由高

40 米烟囱排放. (6)2 台烧结机共用

1 套成品储运除尘系统,经脉冲袋式除 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由高

40 米烟囱排放. 上述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6 ― 氟化物、二f英浓度须达到《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8662-201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 球团系统废气治理措施 (1)带式焙烧机烟气采用 SNCR 脱硝+电除尘+氨法脱硫, 净化后,由150 米高烟囱排放. (2)鼓排系统含尘废气经电除尘器净化后,由高

40 米烟囱 排放. (3)配料系统含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高

40 米烟囱排放. (4)成品系统含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高

40 米烟囱排放. 上述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氟化物、二f英浓度须达到《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8662-201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 炼铁系统废气治理措施 (1)出铁口、铁钩等部位采取密封措施或设置烟气捕集罩, 每座高炉设

2 套出铁场除尘系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 化后的出铁场烟气由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在炉顶安装负压脉冲滤袋除尘器,净化后的烟气由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3)每座高炉矿焦槽设

2 套负压脉冲滤袋除尘器,净化后烟 气分别由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

7 ― (4)供料系统设

7 套负压脉冲滤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分 别由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5)高炉煤气采用干法除尘工艺,净化后的煤气并入全厂煤 气管网全部回收利用. (6)原煤储运输送系统设

4 套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 分别由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 (7)煤粉制备系统采用气力输送,每套煤粉制备设置

1 套布 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分别由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8)每座高炉配备

4 座热风炉+2 座前置预热炉,均以净化 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燃烧废气分别由

70 米高排气筒排放. (9)3 座高炉共配置

2 台铸铁机,设1套负压脉冲滤袋除尘 器,净化后的废气经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须达到《炼铁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7. 炼钢系统废气治理措施 (1)铁水预处理设

2 套负压脉冲滤袋除尘器,净化后的烟气 由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2)每座转炉设置

1 套一次烟气 LT 干法净化及煤气回收系 统,在煤气回收期(即吹炼中期,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可达 80% 以上),煤气经净化后回收利用;

在非回收期(吹炼初期和末期,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很低),烟气经净化后通过切换阀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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