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07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 商、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Pak Tak International Limited (百德国际有限公司) *之股份,应立即将本 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 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AK TAK INTERNATIONAL LIMITED (百德国际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2668) 构成一项主要及关连交易之 出售ADDLINK LIMITED之全部已发行股份 构成持续关连交易之香港特许协议及中国租赁协议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 洛尔达有限公司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8至33页,而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4至35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及 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洛尔达有限公司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6至59页,当中载有其就出售协议、香港特 许协议及中国租赁协议之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星期一)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新界粉岭安乐村安居街21号 粉岭工贸大厦4楼404至411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SGM-1至SGM-4页.无论阁下能否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惟无论如 何须尽快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前不少於四十八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 份过户登记分处之办事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填妥及交回 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 仅供识别 目录CiC页次 释义.1 董事会函件

8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34 洛尔达函件

36 附录一 - 本集团之财务资料.I-1 附录二 - 有关不动产之估值报告.II-1 附录三 - 一般资料 III-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SGM-1 释义C1C於本通函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Addlink」 指Addlink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 公司,并於最后可行日期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Addlink销售股份」 指Addlink股本中62,000股每股面值1.00美元之普通股 及资本化股份 (如有) ,相当於紧接出售完成前之 Addlink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该公布」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就 (其中包括) 出售、香港特许协议、中国租赁协议及建议年度上限 刊发之公布 「联系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Best Ahead 」 指Best Ahead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并於最后可行日期由郑先生及执行董 事罗辉城先生均等拥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银行一般开门经营正常银行业务之日子 (不包 括星期

六、星期日、公众假期及香港於上午九时正 至下午五时期间之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 旋警告讯号或 「黑色暴雨警告讯号」 之日子) 「业务转让协议」 指 百德针织厂 (作为卖方) 与百德贸易 (作为买方) 於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订立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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