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9-11
潮州市人民政府划定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简本) 根据《潮州市工业锅炉整治实施方案(2012~2015) 》 的要求,结合省下达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和我市城市东 扩发展的实际,市政府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通告如 下:

一、

一、

一、

一、禁燃区的范围 禁燃区的范围 禁燃区的范围 禁燃区的范围

(一)北景路―春荣路―新洋路-绿榕路-潮州大道- 凤新西路-潮汕路-绿榕南路-护堤路-环城东路所环绕 包围的区域.

(19.2 平方公里)

(二)北溪路-金塘路-汕汾高速引道-意东三路-北 桥路韩江东岸所环绕包围的区域.(8.2 平方公里)

(三)仙洲岛全部范围.(1.2 平方公里) 禁燃区面积约 28.6 平方公里, 占城市建成区 (面积 41.68 平方公里)的68.6%.红山森林公园是我市的严格控制生态 功能区,按照严格控制生态功能区的环境要求,在工业锅炉 的使用上参照禁燃区的要求执行.市政府将根据上级要求逐 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二、禁燃区内工业锅炉燃料使用要求

二、禁燃区内工业锅炉燃料使用要求

二、禁燃区内工业锅炉燃料使用要求

二、禁燃区内工业锅炉燃料使用要求 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 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 燃用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

禁止燃烧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 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

禁止燃用含硫量高 于1.5%的燃料.

三、强制措施

三、强制措施

三、强制措施

三、强制措施

(一)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在禁燃区内,对于采用不符 合燃料使用要求的锅炉,以及使用此类锅炉的企业,相关职 能部门将停止审批;

已批准设立但未验收的,一律不再给予 验收.

(二)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 ,各有关职能部门将采取措施对现有的采用不符合燃料 使用要求的锅炉进行整治,对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 将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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