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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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税降费政策系列解读之 个人所得税 江阴市财政局

2018 年8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 从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每月

5000 元的 过渡期政策从

2018 年10 月1日起先行执法.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 税法将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是我国前 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 变化点一 简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

11 项6项①工资、薪金所得 ①综合所得 ②劳务报酬所得 ③稿酬所得 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②经营所得 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③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④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⑤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 ⑥偶然所得

11 其他所得 -

2 - 变化点二 完善扣除模式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变化点三 优化税率结构 基本减除费用:

3500 元/月 基本减除费用:

5000 元/月 三险一金 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 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 保险、企业年金和职 业年金等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 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 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 年金和职业年金等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实行 5%―35%的五 级超额累进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拉长 3%、10%、20%税率级距,相应缩小 25%税率 级距,维持 30%、35%、45%税率级距不变;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维持 5%―35%税率不变.大幅拉长各级税率级距. -

3 - 变化点四 更征管模式 变化点五 健全社会配套 亮点一 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 此次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4 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以代扣代缴为主,自 行申报为辅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 主要依靠扣缴单位,外部门 依赖程度低 需要外部配套支撑: 法律支撑 修订税收征管法 信息支撑 部门信息共享、共治 信用支撑 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技术支撑 打造适应自然人服务管理的系统 综合所得 稿酬 工资 薪金 劳务 报酬 特许权 使用费 -

4 - 在按年计税的基础上, 实行 的征管制度. 一方面,解决原分类税制下,个人收入不均衡、不同所得项目税 负有差异等问题;

另一方面,此次改革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

4 项 所得,涵盖了绝大多数纳税人及其主要所得,对其适用统一的超 额累进税率更好地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此外,新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 引进来 和 走出去 ,支持我国 一带一路 建设的全面实施. 亮点二 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 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

3500 元/月提高至

5000 元/ 月(每年

6 万元),使新税制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3500 元/月5000 元/月(每年

6 万元) 亮点三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扣除项目, 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 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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